从5月1日起有居住证就能申办出入境证件了
很多小伙伴留言问小编各种问
非深户如何在深圳办理港澳通行证最新攻略
办理条件
(一)持有有效《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圳户籍居民。
(二)在深圳高等院校在读的非深圳户籍大学生。
以上申请对象均不属于外省户籍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
办理材料
(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正面免冠半身彩照
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申请人正面免冠半身彩照(规格为40mm×30mm)一张贴在申请表上。持广东省外签发的《往来港澳通行证》且在我市申请过签注或已持我省签发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的,无须提交照片。
小编说:申请表是去出入境管理局那边领的(前提是你事先预约好了一定要预约才能办),照片要提前准备好带去。
(二)身份证
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可交验户口簿(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交验本人临时居民身份证。
(三)数码照片回执
首次及重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或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为广东省外签发且首次在深圳申请签注的,须提交《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小编说:这个是在照相馆拿的,你照相的时候就跟老板说要照片回执,办港澳通行证用,他就知道了
(五)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原件
符合以下情形的无需提交居住证:
(1)工作地在我市的省内非深圳户籍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
(2)我省户籍人员持我省签发的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通过网上申请、自助设备跨地市再次申请港澳旅游签注的。
(六)在读证明
在我市高等院校就读的非深户籍大学生,提交学校出具的高等院校在读证明。(如果你是大学生,就不用居住证,只要有在读证明就可以了)
(七)《关于同意________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属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的,提交规定格式且已加具人事主管单位意见的“格式详见http://www.sz3e.com”。(如果你是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那就需要这个函。)

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提交申请。
网上预约:可登录深圳市出入境管理局官网(http://www.sz3e.com/)进行预约,也可关注深圳本地宝(bdbshenzhen),回复“港澳通行证”即可在线预约办理港澳通行证。一定要预约才能办啊。
(二)受理申请。然后带上相关材料,去深圳市出入境管理局办理即可。
(三)后台录入及复核校对资料。
(四)审批部门审批。
(五)上送制证。
(六)发证。
办理费用
往来港澳通行证每本 100元,一次有效签注每项次 20元,二次有效签注每项次 40元,多次有效签注每项次100元。
办理地点:全市任一出入境管理部门
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755-84454998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统建楼四栋二楼
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755-84460481
地址:深圳市 罗湖区 湖贝路2000号
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联系电话:0755-84465490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解放路4016号
深圳市公安局盐田分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755-84460740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2078号
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梅林)
联系电话:0755-84465490
地址:深圳市 福田区 梅林路及凯丰路交汇处
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755-23811000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德政路6号
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755-82918708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金地工业区106栋

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755-85135136
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梅龙大道98号国鸿大厦B座
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755-84443018
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龙坪路1号
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755-88211301
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街道碧眼路2号
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755-84466039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大道3018号
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755-29796260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罗田路2号
深圳市公安局大鹏分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755-85136100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岭澳村12巷1号

办理非深户办理港澳通行证的大概流程就是这样啦
续签的话,个人游(G签)和团队游(L签)
所需的条件和材料和上面一样
但是探亲(T签)和逗留(D签)以及其他类的(Q签)
办理条件和材料稍微有些区别
由于篇幅有限,这里就不细说了
大家可以去出入境管理局官网看看
注意事项
(1)对于未满16周岁的申请,须提交监护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及监护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交验原件;监护人无法陪同而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监护人委托书原件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2)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还须提交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原件以及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3)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签注的,还须提交原《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有效期要比拟申请的签注有效期多30天以上;重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还须提交原《往来港澳通行证》,因通行证被盗、遗失及过期失效重新申请的除外。
(4)十六周岁(含)以上的申请人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应当在公安机关采集或者核验指纹,因指纹缺失、损坏原因无法采集指纹除外;对十六周岁以下的,根据监护人的意见确定是否采集指纹。指纹采集顺序为先右手后左手(先拇指后食指,依次顺序类推),每只手各采集1枚指纹。
(5)在广东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成功留存过指纹信息的,无需再次采集指纹,但须进行指纹核验。核验不通过,经调查身份属实的,须重新采集指纹;已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且符合规定的代办情形的,无需核验指纹。
(6)提交公安机关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请用黑色或蓝黑色水笔填写申请表,所提交复印件使用A4纸张复印,并按顺序装订上述所列的申请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