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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6月11日起所有从印度进口货物必须接受海关检疫!印度尼帕病毒已致17死

突发!6月11日起所有从印度进口货物必须接受海关检疫!印度尼帕病毒已致17死 关天之窗
2018-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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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6月11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防止尼帕病毒病疫情传入我国,保护我国前往印度人员的健康安全。公告要求:来自印度


6月11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防止尼帕病毒病疫情传入我国,保护我国前往印度人员的健康安全。


公告要求:

来自印度的人员,如有发热、头痛、头晕、嗜睡、呕吐和肌肉酸痛等症状入境时应当进行卫生检疫申报,配合做好体温监测、医学巡查、医学排查等卫生检疫工作。海关对发现有上述症状的入境人员将按照规定程序采取医学措施;对可疑病人的分泌物或排泄物,采取严格的消毒措施。入境后45天内出现上述症状的人员,应当立即就医,并向医生说明近期旅行史。

 

来自印度的交通工具、集装箱、货物、行李物品、邮件、快件必须接受海关实施的卫生检疫,其负责人、承运人、代理人或者货主应当配合海关卫生检疫工作,对可能被尼帕病毒污染的,应当按照规定接受卫生处理。

 

前往印度的人员出境前可以向海关及其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咨询,或登录海关总署网站卫生检疫专栏查询相关信息,旅行中应增强防病意识,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特别要避免接触蝙蝠、猪等动物,避免直接接触病人或感染动物的分泌物、排泄物等,避免食用被上述动物粪便、尿液或唾液污染的食品,发现有相关症状的,应立即就医。


‍‍‍‍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通报,2018年5月以来印度暴发尼帕病毒病疫情,截至6月4日共报告病例34例,死亡17例。


尼帕病毒病是一种由尼帕病毒引起的新发传染病,病死率高达75%,可通过直接接触病人的分泌物或排泄物、食用受尼帕病毒污染的食物传播,也可通过直接接触受感染动物的组织、分泌物或排泄物传播,潜伏期多为4-14天,最长可达45天。发病初期临床症状主要为发热、头痛、肌肉痛、喉痛和呕吐等流感样症状,随后可出现头晕、嗜睡、意识混乱等脑炎症状,严重者可出现昏迷,甚至死亡。


目前,尚无治疗尼帕病毒病的特效药物和疫苗。



所有来自印度的:

 

『交通工具、集装箱、货物、

 

行李物品、邮件、快件』

 

负责人、承运人、代理人、货主

 

必须接受并配合海关实施的卫生检疫

 

由于疫情重大,

 

不排除海关针对食品等开箱检疫。

 

请广大外贸人注意!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中国国门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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