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尊敬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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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抄(报)税; -
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认证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数据报送; -
外贸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业务和相关证明的开具; -
涉税咨询业务等。

2016年9月27日——10月7日
注:因微信缴税、网银缴税和手机银行缴税存在特殊性,其停止使用时间为2016年9月25日至10月7日。
电子税务局、移动税务局、微信税务局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暂停使用;各办税服务厅暂停对外办理所有涉税(费)业务;房地产交易涉税业务中涉及房地产交易特殊流程缴税、房产交易税收优惠事项、房产计税价格复核、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费用核实等业务也暂停办理。
恢复业务办理时间:
请您提前熟悉网上办税流程。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后,使用网上办税服务厅进行纳税申报的纳税人,请及时关注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门户网站的通知,进行涉税软件的升级更新和控件安装,下载操作手册和操作视频,按照相关提示操作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