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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声明:朋友圈卖食品是违法的

严重声明:朋友圈卖食品是违法的 沪盛企业服务
2019-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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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网络食品经营者必须“持证上岗”!


随着网络电商的崛起,微商作为一种集移动与社交为一体的新型网络销售模式,受到了不少商家的喜欢和青睐。大家刷刷朋友圈就能买到心仪的鞋子、衣服,甚至是食品药品


小到面膜零食、减肥药,大到电脑、手机、名牌包,琳琅满目,应有尽有……但不管朋友圈卖什么,大家好像都已经不觉得奇怪。


但是,朋友圈真不是什么都可以卖的!


网络食品经营出台规范性法规政策


2015年10月1号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法规中明确规定出网络上生产经营食品者,必须要持营业执照,经过实名登记、明确责任、审查许可证后才可以进行售卖


消费者在网络上进行购买食品时,如果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失,就可以向入网的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进行赔偿,或由交易平台来提供赔偿。


一句话就是:网络食品经营者必须“持证上岗”!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


2015年12月1号开始,广西食药监部门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政策。


《细则》中明确提出规定,网店、微店和微商等“无实体门店经营的互联网食品经营者”只能作为食品的销售方来开展销售业务,而不能作为食品的生产者来进行“自产自销”。


《细则》的第十四条规定,无实体门店经营的互联网食品经营者,应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固定的食品经营地场所,贮存场所视相同经营场所,并具有可现场登录申请人网站、网页或网店等功能的设备设施,供许可机关审查。



一句话就是:没有实体店经营许可就自行生产且在网络销售是违法的!


微信朋友圈卖自制私房菜有证才行,无证经营被查至少罚款5万元。


检测浙江有影响力微信(微博)食品


早在2014年上半年,浙江省消保委对一部分有着影响力的微信(微博)食品就开展过比较试验,随机抽取熟肉制品、蛋糕、糕点等44个批次进行食品卫生指标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有25批次,不符合率达56.8%。在抽检的25个不合格批次中,有20个批次的产品出现了菌落总数超标的情况,不少食品甚至出现大肠菌群超标8倍的现象。


由此可见,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有多么的重要,不管是对于商家还是对于消费者,它都是权力和权益的表现。


上海沪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沪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是一家私营企业,所在地区位于上海浦东新区,我们以诚信、实力和质量获得业界的高度认可,坚持以客户为核心,“质量到位、服务一流”的经营理念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一、浦东新区新设公司材料清单


1、自然人投资的:提供全体投资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投资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新设公司全称,拟定备选字号3个以上。


二、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材料清单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注册地址证明材料(如不满足地址要求,我司可提供注册地址)。


※常规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的销售(批发非实物方式) , 如需销售特殊食品请致电我公司咨询。


三、预计办理周期


1、提供注册地址: 2个工作日;


2、查名、工商网审: 2个工作日(名称- -次性通过的情况下) ;


3、申请营业执照,审批时间: 3个工作日;


4、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 递交材料后,审批时间: 15个工作日左右。



如需了解注册细节,请致电免费服务热线: 400-6131-068 ,或在线咨询


那关于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重要性,小编在前面已经说的很清楚了,不管是对于商家还是对于消费者,它都是权力和权益的表现,所以关于这方面的问题,请咨询上海泸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给您最专业的解答和最便捷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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