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赁合同网签备案
进入 “随申办” 微信小程序、“随申办” APP、“随申办” 支付宝小程序,点击【办事→“一件事” 服务→居住证办理一件事】,即可进入服务。
在 “居住证办理一件事” 服务页选择【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点击 “前往办理” 按钮进入办理。
阅读办理须知后选择 “下一步” 进入申请,按照办理流程进行办理。主申请人(房东)进入房屋信息校验页面,填写权属证明编号或条形码编号,查询房屋信息并选择相应房屋。
主申请人填写租赁当事人身份信息、租赁信息。房屋产权人为多人的,均应添加为出租人。承租人和居住使用人请根据实际情况添加。主申请人在《上海市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申请书》上签名。
其他当事人(其余出租人、承租人)登录并在《上海市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申请书》上签名,全体当事人完成签名之日为申请提交日(居住使用人无需签名确认)。
申请提交后的次日,当事人可查看办理结果。审核通过的,可在手机端或电脑端 “我的证件” 中添加证照,查看备案通知书;在 “我的办件 — 办件进度” 的对应事项中查看住房租赁网签合同文本。
二、居住登记
网上办理:居住登记可全程网办,申请人可以登录 “随申办” app、微信和支付宝小程序,在 “居住证办理一件事” 申请办理。符合居住登记条件且提交材料无误的,核发《居住登记凭证》电子证照。
选择 “居住登记” 进入,按照实际情况选择本人办理或监护人代办。如未进行过居住证照片采集,或未拍摄出合格的居住证照片,请根据系统提示点击 “确认” 按钮,按照提示在线采集照片;如已有符合要求的居住证照片,或采集审核通过后,进入 “居住登记” 页面,阅读办理须知,选择办理方式,进行信息填报、材料上传,按照页面流程继续进行申请即可。
居住登记审核办结后,可在 “查询服务” 中选择 “电子证照”,查看、下载 “居住登记凭证”。
窗口办理:居住登记全市通办,申请人可以本市任一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窗口办理。
三、居住证新办
居住登记完成后,在 “居住证办理一件事” 服务页选择 “居住证新办”,按照页面流程进行办理。选择领取方式时,如选择邮政直投,为邮政快递,仅限本市范围内到付 (15 元)。
申请提交成功后,如需查询办理进度,可点击 “居住证办理进度查询” 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