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作者
刘新宇
合伙人
海关与外汇
liuxinyu@cn.kwm.com
刘新宇律师的主要执业领域为海关与外汇管理、出口管制暨企业并购·重组等。刘律师多年来为包括众多跨国公司在内的各类进出口企业提供海关与贸易合规暨外汇管理相关的法律服务,包括提供进出口业务咨询,办理应对海关审价、海关稽查、缉私调查案件暨走私刑事案件,并帮助企业改善通关体制,建立应对出口管制的合规体系。刘律师还担任中国人民大学海关与外汇法研究所共同所长,《中国海关》专家库专家。
景云峰
合伙人
海关与外汇
jingyunfeng@cn.kwm.com
景云峰律师的主要执业领域为海关暨进出口规制、关务筹划、商检以及国际贸易合规、出口管制合规等。景律师近十年来专职为众多中外企业提供海关与贸易合规等相关法律服务,先后承办/参与了近百起各类海关、商检暨其他相关领域案件,不仅在以进出口完税价格暨海关审价、进出口商品归类、货物减免税、加工贸易、税政调研、进出境商品的法定检验检疫、旧机电进口等为中心的海关及出口管制咨询服务领域,而且在应对海关纳税争议、海关稽查、海关行政处罚、海关行政复议以及走私犯罪刑事辩护等为中心的争议解决业务领域,具备深厚的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实务经验。
曹宇珂
贸易·出口管制高级顾问
海关与外汇
近期我们看到,美国商务部以国家安全和外交政策为由,相继将中国多家科技企业列入美国《实体清单》,极大程度上限制了这些企业获取美国产品和技术的能力。与此同时,伴随2018年8月签署的《美国出口管制改革法案》,针对一些目前尚未列入出口管控清单的新兴技术和基础技术的具体管制项目也即将出台。
一
持续增长的中美高科技贸易
根据自美国商务部主管两用物项的工业和安全局(“BIS”)2019年4月的统计数据,自2010年起,BIS向全球范围发放的出口许可证(BIS Export license)数量呈整体持续上升趋势。自2015年起,维持在每年发放近3万张出口许可证。每份申请的平均审核时间由31天降至18天。
数据来源: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 2019年4月11日统计[1]
数据来源: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 2018年2月10日统计[2]
二
在美国商务部备案的对中国大陆地区的出口统计中,仅有不到1%的交易需要由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出具出口许可证
数据来源: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 2018年2月10日统计[3]
在2017年美国对中国的1,304亿出口贸易额中,美国商务部相关的交易统计如下:
1.88%由出口许可例外授权(因满足特定的许可例外条件所以无需申请许可证)
0.23%由出口许可证授权
2. 大约18%的交易包括了位于美国商业管控清单(“CCL”)上的含有出口管制分类编码(“ECCN”)的物项,但不需要BIS出具出口许可证
三
由美国许可证和许可例外授权的交易所带来的不容忽视的合规义务
最终用户承诺仅将受控物项(包括产品、软件或技术)用于其所声明的最终用途;
最终用户承诺不会将受控物项用于军事最终用途;
最终用户承诺不会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再出口、转移或再销售受控的物项;
受限制类的加密产品如转卖给政府最终用户,需对政府部门职能进行甄别以判断出口许可证要求。
如果是由许可例外授权的交易,则需要遵从特定的适用性要求。在下面列出与中国相关的常用许可例外中,每一项例外都需要满足相应的具体要求才可使用。如果任何一项条件不被满足,则可能需要申请美国商务部的出口许可证。
许可例外CIV – 仅限民用最终用途;
许可例外RPL – 对零部件进行一对一的更换;
许可例外TMP – 临时进出口、再出口或临时国内转让;
许可例外TSU – 非受限类的操作技术及软件。
四
走出误区——即便是不需要出口许可证就可以获取的美国产品,同样需要遵从美国出口管制要求
即便是不需要出口许可证(No License Required)就可以获取的美国物项,包括那些未列于美国商业管控清单上的物项(出口管制分类被称为“EAR99”),同样需要遵循美国《出口管理条例》(“EAR”)的要求。
五
美国出口管制《实体清单》执法概况
1. EAR的的司法管辖范围
截止2019年7月,中国大陆共有140多家实体被列于《实体清单》。根据图表中的统计,列于清单中80%以上的实体被BIS采取“推断拒绝”的许可证审核政策。即在没有充分理由支持的情况下,向这些实体供货的出口许可申请将被默认拒绝。这在极大程度上限制了这些企业直接或间接获取美国产品和技术的能力。在实际经营中,很多美国厂商将“禁止与列于《实体清单》上的实体进行交易”作为其全球出口管制合规政策。
六
防患于未然的解决之道 - 构建出口合规内控体系
有效防范出口管制违规;
建立出口合规信誉,在采购美国高科技产品的过程中获得战略优势;
快速的识别受控物项和交易;
以合规为前提聚焦实质性的业务,帮助企业管理出口合规风险;
证明企业不断地遵循适用的出口合规要求;
在美国商务部执法过程中,对执行有效出口合规内控体系的公司会酌情减轻处罚;
很多国家(包括中国)将运行一套有效的出口合规内控体系作为政府颁发批量通用两用物项出口许可的前提条件。
3. 中国及世界其它主要国家和地区的出口管制政策同样不容忽视
[1] 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网站,数据更新于2019年4月11日,https://www.bis.doc.gov/
[2] 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网站,数据更新于2018年2月10日,https://www.bis.doc.gov/
[3] 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网站,数据更新于2018年2月10日,https://www.bis.doc.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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