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作者
梁燕玲
合伙人
合规业务部
linda.liang@cn.kwm.com
梁燕玲律师的主要执业领域为劳动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仲裁和诉讼、职业健康与安全生产等。梁律师有超过20年的法律从业经验,曾为许多跨国公司和国内企业进行劳动法方面的培训,起草和修改劳动合同、员工手册、规章制度、劳务派遣协议等法律文件,就劳动关系、工会、商业秘密保护、竞业限制、集体合同、工资、保险、福利及休假、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等多方面问题提供法律意见。
那么,在十二条新政下,哪些外国人将收获申请“中国绿卡”的资格?除了“绿卡”外,新政还给外国人发了什么“福利”?
01
哪些人可以申请永久居留?
外籍高层次人才;
在华工作的外国人,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实际居住不少于6个月,工资性年收入不低于上一年度所在地区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六倍,年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低于工资性年收入标准的20%的;
在华工作的外籍华人,具有博士学历或在国家重点发展区域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实际居住不少于6个月的。
第一类人才可视为对特殊贡献类申请人的扩充,覆盖面较第二、三类为窄。目前,各地对“外籍高层次人才”的认定标准大体相似但略有差异。总的来说,外籍高层次人才分为四类:
知名奖项获得者或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者;
知名专家、学者;
企业杰出人才、专业人才;
其他具有特殊专长并为当地紧缺急需的特殊人才。
02
哪些人可以申办最长5年期
工作类居留许可?
国内重点高校、科研院所和知名企业邀请的外国专家学者,以及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外籍高层次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
国内重点发展领域、行业引进的外籍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成员;
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外国人推荐的其工作团队外籍成员和科研辅助人员;
已连续两次办理1年以上工作类居留许可,无违法违规行为,第三次申请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的外国人;
在国内重点高等院校获得本科以上学历的外籍优秀留学生,毕业后在中国从事创新创业活动的。
03
外籍学生居留、签证便利及
其他便利政策
除了便利工作人士,新政还特别赋予外籍学生以签证和居留上的优待。
04
结论与建议
本次新政中,外籍高层次人才和外籍华人被给予厚待,外籍学生和在华工作的一般外国人也获益明显。对于单位来说,新政可以激发外国人来华工作热情,且方便了单位从国外招募实习生。新政还打破了任职类申请人的任职单位类别要求,使普通企业可以与政府部门、高新技术企业等在人才市场上平等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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