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金杜律师事务所 徐静
2014年4月20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2013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审判十大案例”。上述十大案例中,金杜IP诉讼部律师代理了三件。它们分别是:
在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与美国IDC公司一案中,金杜律师代理华为公司针对美国IDC公司过高定价、歧视定价的滥用支配地位行为提起了诉讼,经过两审审理华为获得胜诉。该案系中国甚至世界范围内第一起原告胜诉的与标准必要专利许可问题相关的反垄断诉讼案,该案的胜诉不仅维护了华为公司的重要商业利益,并且也为中国法院今后对于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纠纷案件的审理也提供了重要参考。正因如此,该案也同时被最高人民法院评选为2013年度中国十大知识产权案例之一。
在奇虎360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一案中,金杜律师代理奇虎360针对腾讯限制交易、搭售等行为提起诉讼。该案系互联网领域中第一起反垄断诉讼。金杜律师在本案诉讼中对双边市场环境下“相关市场”的界定、“支配地位”的判断等反垄断法前沿问题,做出了积极有益的探索。
另外一件由金杜律师代理的入选案件是“快播”搜索链接服务侵权纠纷案。在该案立案前,原告已对其享有权利的上百部电影作品的网络传播情况进行了取证,为随后大规模发起诉讼做了相应准备,原告首先选择两部电影作品对快播公司提起了带有明显尝试性的诉讼。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判决快播公司构成侵权并承担相应责任。快播公司在此情况下委托金杜律师代理二审诉讼。金杜律师接受委托后成功帮助当事人在二审中与原告达成调解协议,使得本案最终以调解方式结案,一审判决未能生效,并且当事人支付的调解金额低于一审判决的赔偿金额,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避免了后续的大规模诉讼风险,为当事人调整商业模式创造了有利条件。结案后,当事人和二审法院对金杜律师的代理工作均表示满意。
以上入选案例从不同角度反映出金杜律师代理知识产权领域重大热点案件的广泛程度和领先地位。我们相信,保持在这些重大热点案件上的深度参与和第一手经验的积累,为金杜律师帮助客户在其重大知识产权纠纷中最大程度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了重要的保障和优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