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交易市场的本质就是金融市场,是绿色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碳普惠是碳交易与公民及中小企业建立价值连接的创新方式,为绿色金融体系赋予了蓬勃发展的生命力。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当个人和小微企业可以通过很多日常的重复性的行为以及生活场景带来碳减排量,创造和实现碳价值,逐步形成个人碳普惠流量与企业经济效益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甚至推动企业、机构和个人实现碳中和,这将意味着我国全民生态环境保障体系的建设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01
现阶段,个人可以通过什么方式参与碳市场?
1.企业主导的个人碳账户
蚂蚁旗下“蚂蚁森林”的用户可以通过各种日常低碳行为,例如低碳出行、绿色回收、绿色办公等等,产生和计算个人碳减排量,并积累在个人碳减排量账户中。用户以个人碳减排量为依据获得绿色能量,相应绿色能量可以被兑换一棵树(或认领一平米保护地)。
2021年1月9日,蔚来Blue Point蓝点计划上线,蔚来成为了全球第一家帮助用户完成碳减排认证交易的汽车公司。蔚来和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及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达成战略合作,成为全球第一家帮助用户进行碳减排认证和交易的汽车品牌。蔚来车主可通过App将碳减排认证和交易授权给蔚来,蔚来代表车主进行认证和交易,所得收入以积分的方式再返还给车主。[1]
在嘀嗒出行“Project Blue More蓝多多计划”下,顺风车用户将个人碳减排量委托给嘀嗒出行,嘀嗒通过顺风车CCER项目为用户申请个人碳减排资产。嘀嗒出行对个人用户的碳减排量进行整合,统一认证和参与企业级交易,从而有效降低个人用户参与碳交易市场的门槛和成本。[2]
2.地方政府主导的碳普惠机制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广东省碳普惠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3],拟更新《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碳普惠制核证减排量管理的暂行办法》(粤发改规〔2017〕1号)[4],发展碳普惠核证减排量市场。个人可作为碳普惠项目业主依据碳普惠方法学申报碳普惠核证减排量,并参与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的碳普惠核证减排量的交易。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上海市碳普惠机制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上海碳普惠工作方案》”)。《上海碳普惠工作方案》明确,上海将出台《上海碳普惠体系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及相关专项操作细则,探索建立区域性个人碳账户,引导碳普惠减排量通过抵消机制进入上海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支持与鼓励上海纳管企业购买碳普惠减排量,并通过抵消机制完成碳排放权交易的清缴履约等。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参与碳普惠绿色投融资服务,尝试开发基于碳普惠减排量的各类质押、应收账款保理、债券、资产证券化等金融服务。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圳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将碳普惠核证减排量纳入深圳碳市场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品种,完善碳普惠核证减排量对管控单位碳排放配额的抵消补充机制,推动碳普惠核证减排量用于碳市场履约抵消;鼓励个人自愿购买碳普惠核证减排量抵消个人日常生活产生的碳排放。
3.政府和企业合作的碳普惠项目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联合高德地图、百度地图,基于北京交通绿色出行的理念设计了碳普惠激励模式,发布了国内首个绿色出行一体化服务平台—MaaS(Mobility as a Service)。北京市民采用绿色出行方式出行时,只要使用地图App进行导航,即可在出行结束后获得相对应的碳能量。收集到的碳能量可兑换多样化奖励。企业还会收集参与市民绿色出行所产生的碳减排量,达到一定规模后,汇集的碳能量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即可在北京碳排放权交易所进行交易,所得金额全部返还用户。2021年10月19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阿里巴巴公益和高德地图联合上线了“北京MaaS平台绿色出行碳普惠公益项目”,市民使用高德地图,可获得公交、地铁、骑行、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产生的相应碳减排能量,个人账户中的碳能量不仅可以兑换多样化礼品,或者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和珍稀动物保护等公益项目。[5]
深圳市政府和腾讯公司联合出品的“低碳星球”小程序,引导用户选择公交、地铁等绿色出行方式进行减碳,从而获得个人积分。用户可将这些积分在线上运营商店置换相应的用户权益。除了绿色出行,碳普惠在垃圾分类、绿色消费、节水节电、旧物回收等多个生活场景都有较大的应用空间。[6]
4.其他个人碳交易
根据《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个人均可参与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量交易。但自从2017年CCER暂停签发以来,各交易所也不再支持个人在国家自愿减排交易注册登记系统开设CCER账户,以往已开立CCER账户的个人仍能进行交易。实践中个人参与购买CCER的交易案例极少且年代较为久远。尽管发改委及各交易所未正式出台任何政策文件禁止或限制个人参与CCER交易,但实践中个人注册开立CCER账户并参与CCER交易均受限于各交易所的规则。如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的CCER账户申请条件列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机构团体”,并不包括自然人。
个人通过购买绿证参与减排,具体可见《绿色金融系列文章之(五)丨关于“绿证”的十问十答》[7]。
02
个人参与碳市场尚待解决的痛点问题
1.碳普惠核证减排量方法学有待开发
由于个人的低碳行为所处场景较为复杂,如何选取个人的特定低碳行为及根据该行为的特征开发出一种科学的方法学,最终核定出个人的特定低碳行为产生的碳普惠核证减排量是关键技术问题。特别是,基础数据如何获得、如何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如何科学规范地对减排行为数据进行评估、核证,使得碳普惠核证减排量的发放具有公信力,成为个人碳普惠体系建设的难点。
《上海碳普惠工作方案》要求在2022-2023年,形成碳普惠体系顶层设计,构建相关制度标准和方法学体系,搭建碳普惠平台,选取基础好、有代表性的区域及统计基础好、数据可获得性强的项目和场景先行开展试点示范。
2.个人累积的碳资产的使用、消纳场景有限
对个人用户而言,日常低碳行为累积的减排量通常在数量上并不可观;日常行为积累的以“克”为计量单位的个人碳资产,在现有的市场案例中,主要用于公益捐赠和兑换平台福利,使用、消纳的场景较为有限,导致个人用户很难有更大的动力去参与碳市场。
公益捐赠
个人用户可以将累积的碳普惠核证减排量捐赠,用于支持低碳环保工作,如自愿注销碳普惠核证减排量以支持大型活动的碳中和。但该等用途无法赋予碳普惠核证减排量经济价值,调动个人用户获取碳普惠核证减排量积极性的作用十分有限。
兑换福利
在现有案例中,平台或平台商户允许个人将累积的碳普惠核证减排量兑换商户福利(如优惠券、购物积分等),属于平台或者平台商户直接承担碳普惠核证减排量的流转成本以换取流量的商业行为。
个人直接交易
为了激励更多的个人参与碳市场,探索个人碳资产直接进入交易所交易将是最重要的命题,只有实现碳资产的自由流通,才能真正激励个人创造和获取碳资产。
我们见到北京市Maas绿色出行平台已经在这方面有了一些尝试,上线首年完成了万吨量级的碳减排量交易,并将交易收益返还给用户。嘀嗒出行也通过类似的方式,在企业端完成了碳减排量的认证和交易。
下一步,我们期待个人碳资产能够直接由个人作为交易主体,直接进行交易。
3.缺少成熟的交易模式和清晰的法律性质
(1)法律性质上,碳普惠核证减排量的权利属性仍不清晰
一般认为,碳普惠核证减排量具有一定的资产属性。但是,与其他类型的碳排放权一样,碳普惠核证减排量的法律性质仍然众说纷纭。基本的权属性质尚待讨论的情况下,运用碳普惠核证减排量进行交易、质押融资、衍生交易等的可行性仍然有大量的探讨空间。
(2)交易模式上,需要解决个人直接参与交易的基本问题
用户之间是否允许相互交易?
交易平台如果将个人所持有的碳普惠核证减排量聚合为可交易的碳排放权/拆分为自然人持有的份额,需考虑如何避免被认定为“变相发行证券”;如果个人之间允许交易,其交易模式上,平台也需考虑其交易模式是否涉及较为敏感的“对冲平仓”“标准化集中交易”“匿名撮合”“均等份额公开发行”等有特定牌照资质要求才能组织开展的交易活动。
平台与用户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现有模式中,交易平台集中个人用户所累积的核证减排量,并主动将交易收入“返还”给用户,这其中平台与个人构成什么法律关系,仍然值得探讨。交易平台所累积的减排量,从最初权属上说究竟是用户的还是平台的?如果是用户的资产,交易平台集中交易的行为是否是经过用户的授权而进行的代理交易?上述问题,可能是目前个人碳资产交易在“试水”阶段亟待解决的。
03
《上海碳普惠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思考与建议
1.顶层设计主导,降低法律和政策风险
如遇争议较大的碳普惠机制设计,可借鉴“沙盒监管”的思路,考虑结合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关于授权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浦东新区法规的决定》的立法优势,由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浦东制定相关地方性法规,在浦东新区范围内为相关创新活动提供效力更高的法律依据。
2.抵消机制直接对接上海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赋予碳普惠减排量资产属性和交易价值
根据《上海碳普惠工作方案》,上海将制定碳普惠减排量的抵消规则,引导碳普惠减排量通过抵消机制进入本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这将会直接将碳普惠减排量的价值与上海市碳排放配额(SHEA)进行挂钩,极大地增加了碳普惠减排量的经济价值。上海市纳管企业将会有直接动力购买碳普惠减排量用于清缴履约。
待进一步观察,上海市碳普惠减排量与SHEA之间的抵消比例、交易方式等对碳普惠减排量价值影响巨大的进一步举措。
3.碳普惠金融:鼓励尝试开发质押、应收账款保理、债券、资产证券化等金融业务,盘活碳普惠资产
在充分激活个人碳资产交易后,个人碳金融的尝试也将会顺理成章地进行。在厘清个人碳资产的法律性质等具体问题后,个人碳资产将可能成为个人参与碳金融市场的重要方面。
4.研究将个人的碳减排行为纳入个人公共信用记录
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是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所需重点审查与评估的重要信息源。将个人碳减排行为纳入个人公共信用记录,意味着个人碳普惠行为与个人金融信用信息挂钩,从而形成对个人碳普惠行为的激励约束机制。
04
个人参与碳市场展望
1.交易价格更具代表性
在个人碳交易市场逐步成熟后,碳普惠核证减排量未来可能也会进一步引入价格指数工具。例如“复旦碳价指数”(Carbon Price Index of Fudan,CPIF)等碳价格指数可对碳资产的市场价格进行追踪与分析,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考虑借助价格指数调节市场价格与预期。
2.个人碳普惠行为的精准核定计量
正如《上海市碳普惠工作方案》所述,碳普惠减排量的方法学将充分借鉴清洁发展机制(CDM)、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以及其他类型的自愿减排方法学,结合个人碳普惠核证减排量的相对成熟的场景(如绿色出行)中的数据将被不断挖掘,碳普惠减排量方法学的核定将更为精准。
3.统一的碳普惠核证减排量交易、登记平台
目前碳普惠核证减排量交易、登记平台仍由地方政府及其生态环境部门主导,依托于原有的碳排放权交易场所设立。未来,随着个人碳普惠核证减排量的市场规模的增长、人口流动性的提高以及移动互利网设备的升级。这些区域性碳普惠核证减排量交易、登记平台可能统一进入全国碳交易市场,用于抵消CEA等全国碳资产品种。
4.基于碳资产的个人碳金融尝试
个人碳普惠金融产品的落地仍需要解决一系列问题,包括更具有代表性的现货价格、质押融资的物权属性、担保登记方式的完善等。但随着碳排放配额、CCER等常见的碳资产金融创新日渐被市场熟知、认可,个人碳普惠金融产品将会逐渐丰富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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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
苏萌
合伙人
金融证券部
sumeng@cn.kwm.com
业务领域:银行与融资
苏萌律师在项目融资、房地产融资、并购融资、私有化融资、银团贷款、金融机构设立、金融基础设施以及衍生品交易等领域有着丰富的执业经验。苏律师参与了多家大宗商品及金融衍生品交易平台的设立、交易规则制定以及“债券通”等境内外交易所合作和互联互通项目。近年来,苏律师在绿色债券、碳排放权融资等绿色金融领域为多家企业和金融机构提供法律服务。
席索迪
资深律师
金融证券部
李子安
律师助理
金融证券部
绿色金融与碳市场
封面图源:融合·张鑫雨
责任编辑:赵天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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