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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杜公司业务部竞争法团队为您带来《破壁明规,博弈共生——中国竞争法2025年度回顾》,我们将从如下方面回顾中国反垄断与竞争法的2025年。
前言
2025年,面对市场新业态、新模式的蓬勃涌现与竞争格局的持续演进,中国竞争法治体系以动态回应与制度创新,积极应对新的课题和挑战,在反垄断行政执法、经营者集中审查、反垄断诉讼、行政垄断与公平竞争审查、以及反不正当竞争等领域协同发力,以保障公平竞争,激发市场活力。
反垄断执法方面,持续聚焦公用事业和民生领域,针对公用事业领域出台专项指南;纵向垄断协议“安全港”规则正式落地;原料药垄断案首推“双罚制”,同时追究经营者与个人责任,并对组织者施加重罚;执法实践中“宽大制度”的适用,呈现出“宽严相济”的特点;平台经济领域的新型竞争问题成为常态化监管重点。
经营者集中审查方面,《非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指引》出台,系统性构建非横向案件审查框架;首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及“自算器”上线,显著提升处罚透明度与可预期性;审查主动性进一步增强,对多起应报未报案件进行处罚,并首次禁止未达申报标准但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集中案件;附条件批准案件则体现出对国内市场供应安全的高度关注。
反垄断司法实践持续深化,明确行政处罚决定可作为垄断诉讼案件的事实证据,降低原告举证门槛;司法裁判在竞争规则塑造方面作用日益凸显,明确垄断协议实施期间的损失推定和举证责任;认定“竞业禁止条款”构成横向垄断协议,警示相关商业实践;明确垄断行为违法所得计算规则,为执法与司法提供统一指引;公布首例行政垄断行政诉讼案,进一步厘清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认定标准。
行政垄断和公平竞争审查领域,制度刚性显著增强,《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正式施行,将招商引资协议等全面纳入审查,明确禁止无依据的歧视性补贴;修订后的《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对行政性垄断行为的认定要件等作出了更周密的规定;执法实践聚焦民生与要素市场,查处了多起跨区域、系统性案件;地方层面也通过发布典型案例,持续清理存量政策,共同致力于从源头破除行政性壁垒。
反不正当竞争领域,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于2025年正式施行,聚焦数字经济领域,明确禁止数据非法获取、“刷单炒信”等行为,并将平台责任落实于法律条文;执法与司法紧密联动,推动传统规则向数字领域延伸,构建数字经济领域系统化治理框架;增设滥用优势地位条款,强化对中小企业的保护。
新年伊始,我们立足2025年竞争法治在立法更新、执法创新与司法深化等方面取得的显著进展,对年度焦点进行系统梳理,并展望2026年的发展趋势与制度走向。
《破壁明规,博弈共生——中国竞争法2025年度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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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
刘成
合伙人
公司业务部
liucheng@cn.kwm.com
业务领域:反垄断和竞争法、公司投资和并购、国际贸易
李雨濛
合伙人
公司业务部
liyumeng@cn.kwm.com
业务领域:反垄断和竞争法、国家安全审查以及其他政府监管类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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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图源:美好家园-未知的风景·杜飞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