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二字的分量,只有经历过税务稽查的人才能真正体会。
与此同时,一种认知正在圈内蔓延——"看看赛维时代用的0110模式,跟着上市企业走总没问题吧!"
真相可能有点残酷,以赛维为代表的0110模式在税务和平台数据被拉通后,正在迎来大考。
我们先来解剖赛维的0110模式
境内店铺公司:绑定亚马逊等电商平台店铺;
境内运营公司:负责实际运营,与香港公司签订代运营协议;
采购及出口主体:将货物销售并报关出口给香港公司。
资金流转路径:
国内供应链公司采购 → 国内供应链卖给香港公司(0110报关)→ 香港公司归集销售收入 → 归集的资金从香港公司通过货款和代运营费回到国内。
这种架构上架构,确实实现了三大目标:
✓ 把复杂的B2C交易"包装"成合规的B2B交易。
✓ 资金统一归集,便于管理调度。
✓ 利用香港低税负优势。
更重要的是,在之前很长一段时间里,这种模式确实走得通,而且相比9810模式下一单一单的繁杂程序,显得尤为"高效"。
然而,时代已经变了。随着税务系统与各大电商平台数据全面打通,以赛维为代表的0110财税模式,需要被重新审视。
赛维0110风险点
风险一: 主体分离的税务矛盾
0110模式要求店铺公司、香港公司、运营公司、出口主体四分离。
平台数据对应的是店铺公司。
资金收款的是香港公司。
实际运营的是境内公司。
报关出口的是另一个主体。
这种模式的致命伤在于:店铺主体、收入主体、运营主体、出口主体彼此分离,尤其是店铺公司与香港公司之间仅通过"协议控制"或"店铺租赁"等方式连接,缺乏实质性经营关联。
这就产生了一个税务悖论:一个公司在平台上销售产品,却声称收入不属于自己;另一个公司在境外收款,却无法证明自己实际开展了业务。
这就好比租个店面做生意,却声称店里的收入不归自己所有——这在税务逻辑上其实是说不通的。
风险二:“空壳”香港公司引发双边征税
大多数卖家的香港公司都存在严重的"实质缺失":无实质办公室,无员工,经营决策都在境内完成也就是空壳化运营,且资金流水与实际业务规模不匹配,都容易构成经营实质不足,触发函调。
香港税务局近年来不断加强反避税调查,一旦被认定为"空壳公司",不仅无法享受税收优惠,还可能面临双重征税——需要在香港补缴利得税,同时在内地补缴25%的企业所得税,情节严重的还可能面临1-3倍的罚款。
风险三:转移定价的合规成本与证据挑战
赛维集团境内外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本身不会构成税务风险。但是“从左口袋到右口袋”的交易往往更容易被盯上。
服务费定价的合理性:境内运营公司向香港公司收取的服务费是否与市场公允价值相符?一个10人的团队能否合理解释每年数千万的服务费收入?
货物定价的公允性:境内公司销售给香港公司的货物定价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人为调低出口价格来转移利润的嫌疑?
文档准备的复杂性:完整的转移定价同期资料需要准备可比性分析、功能风险分析等专业文档,这套资料的准备成本动辄数十万元,且需要每年更新维护。
赛维在招股书中明确提示:"若内部转移定价被税务部门认为不满足独立第三方原则,则可能存在需要补缴所得税的风险。"
(赛维集团上市招股书内容截图)
风险四:资金回流的现实困境与额度限制
香港公司在归集全球资金后,面临着如何合规回流境内的现实难题。你用香港公司收了海外的货款,但这笔钱说到底是公司的,最终得想办法拿回国内来用,给员工发工资、付供应商货款、交房租。而“怎么拿回来”,本身也是个难题。
一是香港公司把货款付回来到国内供应链公司把货卖给香港公司
二是国内运营团队为香港公司提供运营服务,收取服务费。
这里面往往老板们最关注的是,以这些方式回来,不是也是照样会按照境内25%企业所得税收取,并没有多合理避税。
这就造成了0110模式最大的现实困境——资金出得去,却回不来。
重新审视赛维:一个被严重误读的"榜样"
当我们重新审视赛维时代的招股书,会发现两个关键事实:
事实一:香港公司并未留存利润
赛维的香港主体——香港兰玛特公司的财务报表显示,其利润实际上为负数。
这意味着赛维并没有像外界想象的那样把利润留在香港,而是通过合理的转让定价机制将绝大部分利润转移回了境内运营实体。
(赛维集团上市招股书内容截图)
事实二:赛维主动披露了公允定价税务风险
赛维在招股书中也提示了关联交易和转移定价可能带来的税务风险,这种坦诚也算比较直观证明了0110模式并非无风险套利。
(赛维集团上市招股书内容截图)
实事三:赛维并非为了避税
赛维明确提到并非通过香港公司规避内地税收,其绝大多数利润都通过合理的转让定价机制回到了内地公司。
赛维模式的核心是合规框架下的税务优化。
(赛维集团上市招股书内容截图)
我们现在到底怎么办?
这周参加了深圳商务局和税务局的专项讲座中,释放了明确信号
1. 切勿更换主体逃税
通过更换境外经营主体(香港公司)、提现账号等方式分拆收入的行为,已被税务部门明确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2. 立马进行进出口海关备案,不再买单报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第17号公告,10月1日起,代理出口企业预缴申报时必须同步报送实际货主信息。这意味着,通过“买单出口”的方式将货物出口的模式将面临巨大风险。没有报关单的出口将被视同内销,征收13%的增值税。
1. 切勿更换主体逃税
通过更换境外经营主体(香港公司)、提现账号等方式分拆收入的行为,已被税务部门明确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2. 立马进行进出口海关备案,不再买单报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第17号公告,10月1日起,代理出口企业预缴申报时必须同步报送实际货主信息。这意味着,通过“买单出口”的方式将货物出口的模式将面临巨大风险。没有报关单的出口将被视同内销,征收13%的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第17号公告,10月1日起,代理出口企业预缴申报时必须同步报送实际货主信息。这意味着,通过“买单出口”的方式将货物出口的模式将面临巨大风险。没有报关单的出口将被视同内销,征收13%的增值税。
需要保持关注的待明确事项:
多店铺归集、核定征收等细节尚未明确,这些我们先不着急,静待政策逐步明朗,保持关注但不要盲目行动。
现在就开始行动:
检查单证准备情况:该开的发票是否已经准备好?
加强政策学习:结合业务情况,尽快理清税务方向
明确业务模式:到底是走免税、9810还是9710模式?
只有先定好方向,后续才能稳步前行。
从B端到C端,从野蛮生长到合规发展,跨境电商正在经历一场深刻的变革。在数据逐步透明,监管趋严的背景下,过去以来主体分离,利润转移的架构可能难以为继。在这个新战场上,合规是前提,是必选项。同时我们也需要理解,往往是政策先行,出现问题再逐步补齐细则,规范行业,我们要做的是紧跟大方向,跟上脚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