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一罚万"广告词,
最终到底能获得多少赔偿?
在电商平台上,众多商家为了提升销量,在商品宣传中添加了诸如“假一罚万”、“无效赔一百万”等夸张的承诺。但实际中这些夸张承诺的法律效力及其执行方式常存在争议。
针对这一争议,我们亟需明确两个核心法律问题:其一,此类赔偿承诺是否具有法律强制力;其二,若法院不支持全额赔付,司法实践中通常会裁定怎样的合理赔偿范围。希望本文能从类似案例中,就该类广告承诺的法律效力及赔偿标准展开专业探讨。
01
相似案例引入
1.案例一【1】
基本案情:
周某通过电商平台向某公司购买茶叶,总价1680元。商家宣传语中承诺“假一赔万”。收货后,周某认为茶叶质量不符合标准,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商家返还货款1680元,并赔偿1680万元及检验费4450元(共计16806130元)。法院委托检验机构鉴定后确认涉案茶叶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法院判决:
商家未交付合格产品,构成违约;法院支持周某的退款请求。
周某依据商家“假一赔万”承诺要求高额赔偿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法院认为,“假一赔万”属于违约金约定,根据《民法典》第585条及《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第2款规定,应以涉案茶叶价款的十倍为基础,并适当增加比例作为赔偿金,而非简单按照商家承诺的数额支付。
2.案例二【2】
基本案情:
原告刘某通过电商平台花费563.64元购买了三箱商家宣称为1995年生产的“梅花杏花酒”。收货后发现,该酒既无实际生产信息,也无生产许可证编号,疑为假冒伪劣产品,存在食用安全隐患。此外,商家宣传时承诺:若产品价格未达千元以上,将全额退款;每一滴酒都是1995年生产的老酒,年份保证、品质保证、原浆保证;如果有一滴酒非1995年生产,即赔偿人民币10万元。基于此,刘某请求法院判令商家返还货款563.64元并支付十倍货款赔偿金(5636.40元),同时依据商家承诺支付10万元赔偿金。法院查明,案件事实属实。
法院判决:
双方合同基于真实意思表示并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同有效。因商家销售的“梅花杏花酒”为假冒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依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第2款规定,商家应当退款并支付十倍赔偿金。法院据此支持原告要求退款及十倍赔偿的诉求。
对于原告依据商家承诺要求的10万元赔偿金,法院认为该约定过高。根据《民法典》第585条,法院对违约金约定进行了适当调整,仅酌情支持赔偿5000元。
02
分析总结
上述案例均涉及网络产品质量纠纷,争议焦点围绕商家的夸张赔偿承诺。
在审理中,对于商家在广告中做出“假一罚万”“假酒赔十万”的承诺,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该行为属于虚假广告宣传行为。
对于商家承诺中的“假一罚万”“假酒赔十万”等内容,法院从合同条款的语义进行理解,将“罚万”“十万”认定为违约金约定。因此,根据《民法典》第585条,违约金过高可以适当减少,法院对这类过高赔偿约定进行了调整。
电商平台中常见的,例如普通食品或保健食品,应严格适用《食品安全法》的特殊规定。因此,若所售产品为不合格产品,应当以《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第2款为基础,在产品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基础上适当增加,而非直接按照商家夸张承诺支付巨额赔偿。
03
律师提醒
电商商家在广告中作出的"假一罚万"、"无效赔百万"等夸张承诺,虽具有合同效力,但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根据《民法典》第585条进行合理性审查,通常不会全额支持,避免显失公平。
消费者维权时需要更加理性,法院不会机械适用商家承诺,而是综合考量实际损失、商品性质等因素。如案例所示,即便商家承诺“假酒赔十万”,法院最终也仅支持5000元赔偿,远低于承诺金额。
电商商家在进行广告宣传时,夸张的承诺可能构成虚假宣传,面临行政处罚;若涉及食品安全问题,更可能触发《食品安全法》十倍赔偿条款。建议商家规范宣传用语,避免过度承诺,承担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参考案例:
1.商家对出售伪劣食品作出的“假一赔万”的承诺应认定为违约金,可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合同法》的规定予以调整——2018 年江苏高院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之七
2.(2024)京0491民初8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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