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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补贴到底应当按6%还是13%交税

平台补贴到底应当按6%还是13%交税 律动网商
2026-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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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从近几年的执法口径来看,越来越多税务机关在稽查中倾向于一个明确结论:平台补贴应并入商家销售收入,按 13% 计征增值税。2025年12月披露的一则稽查案例,再次强化了这一实务判断。


平台补贴到底应当按6%还是13%交税


平台补贴到底应当按 6% 还是 13% 交税,一直是电商税务实务中的高频争议点。从近几年的执法口径来看,越来越多税务机关在稽查中倾向于一个明确结论:平台补贴应并入商家销售收入,按 13% 计征增值税。2025年12月披露的一则稽查案例,再次强化了这一实务判断。




一、

案件详情


该案中,某公司在抖音商城开设“***厨具旗靓店”店铺,在经营期间未如实申报全部经营收入,存在虚假纳税申报行为,导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及印花税等税款少缴。税务机关依法认定其相关行为构成偷税。

在案件处理中,税务机关同时对平台补贴收入的税务属性进行了认定。经查,平台向消费者发放的补贴应作为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收入的一部分依法纳税。对于企业已申报但因对税收政策理解偏差而导致税款计算错误的情形,税务机关区分不同情形作出处理,对不存在主观故意的部分未按偷税行为定性。



二、

平台补贴应当按6%还是13%交增值税?


在上述案件中,税务机关认为,该公司在抖音商城销售产品,抖音平台给予消费者优惠券,该公司开具税率为6%、品名为“服务费”、“技术服务费”等现代服务类发票给抖音平台,并申报缴纳增值税。电商平台给予消费者的优惠券补贴应作为电子商务经营者向销售收入按13%的税宰计算缴纳增值税。该公司对税收政策理解有误,误将收入按6%计算缴纳增值税,主观上没有偷税的故意,对上述已申报收入因申报错误导致的少缴增值税 219579.35元及其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定性为偷税。

其中一个核心争议点,正是平台补贴的税务处理方式。实务中,抖音平台在销售过程中向消费者发放优惠券,消费者使用优惠券购买商家的商品,平台再要求商家就补贴金额向平台开具“服务费、推广费”等名目的发票,并适用 6% 的税率。商家据此开票、申报,也按 6% 缴纳了增值税。

但在稽查中,税务机关认为,平台补贴并非独立的服务收入,而是消费者为购买货物所支付对价的一部分,只是支付路径不同,实质上仍属于商家销售货物取得的收入,应并入销售额,适用 13% 的货物销售税率。换言之,消费者最终支付的价格,无论来源于消费者本人还是平台补贴,只要对应的是商家销售的货物,就不应改变其增值税属性。正如国家补贴一贯被计入销售收入一样,平台补贴并不存在本质差异。



值得注意的是,在本案中,税务机关并未将商家“按6%申报平台补贴部分增值税”直接认定为偷税。原因在于,该部分收入已经申报,只是企业对税收政策理解存在偏差,主观上不具有偷税故意。因此被认定为申报错误,而非偷税行为。



三、

企业所得税


该公司企业所得税采取的是事前核定征收方式,适用批发零售业4%的应税所得率。该企业取得经营收入56563435.23元,仅申报部分收入3182538.04元,少申报收入5300 万元,对应的应纳税所得额仅为 212 万元,仍处于小型微利企业范围内,最终按 5% 的优惠税率计算,实际补缴企业所得税约 10.5 万元,文书中定性为偷税的企业所得税额为 104722 元。也正是因为现行政策允许小型微利企业在核定征收方式下继续享受优惠,导致本案中企业所得税的补税比例仅约为收入的0.2%。




四、

印花税


电商销售端主要为 B2C 模式,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依法免征印花税,因此销售端基本不存在印花税负担;但采购端多为 B2B 交易,需要就购销合同按 万分之三缴纳印花税。


从当前稽查实践看,平台补贴被并入商家销售收入、按 13% 缴纳增值税,已成为较为明确的执法口径。即便平台以“服务费”“推广费”等形式结算,也难以改变其作为货物销售对价的实质属性。对企业而言,平台补贴的税务处理已成为高风险事项,继续沿用 6% 税率处理,合规空间正在明显收窄,尽早调整税务认知与操作方式,尤为必要。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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