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决定:
杨 平兼任贵州都匀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朱 鸿兼任黔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黔南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主任(副局长),不再担任黔南州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罗 凯任黔南州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宗良不再担任贵州都匀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汪壮武不再担任黔南州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职务。
杨洪厅不再担任贵州惠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周贵平黔南州国防动员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来源:黔南州人民政府网
编辑:杨源鑫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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