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痘 (monkeypox)
猴痘是《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监测传染病目录》(国家疾控局、海关总署 2024 年第 3 号公告发布)所列 26 种监测传染病之一,同时也是《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 29 种乙类传染病之一,属于法定传染病。
法定传染病、检疫传染病/监测传染病,有何关系和区别?
据国家疾控局网站:
- 猴痘是由猴痘病毒感染所致的一种人兽共患病。
- 自 2023 年 9 月 20 日起,我国将猴痘纳入乙类传染病进行管理。
- 传染源包括猴痘病例及感染的啮齿类动物、猴和猿等灵长类动物。
- 传播途径主要经黏膜和破损皮肤侵入人体,主要通过直接接触传播(包括病例的病变皮肤或黏膜,被病毒污染的物品,感染动物的呼吸道分泌物、病变渗出物、血液及其它体液),也可长时间近距离吸入病例呼吸道飞沫传播,或被感染动物咬伤、抓伤感染。
- 从 2022 年以来全球多国暴发的猴痘疫情来看,主要在男男性行为人群中经性接触传播,大部分病例为青壮年男性。
- 人群普遍易感,接种过天花疫苗对猴痘病毒存在一定程度的交叉保护力。
因世界卫生组织宣布猴痘疫情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海关总署自 2022 年起先后发布过 4 份防止疫情传入的公告:
- 2022 年第 65 号,自发布之日(2022.7.24)起生效,有效期 6 个月
- 2023 年第 15 号,自发布之日(2023.2.21)起生效,有效期 6 个月
- 2024 年第 107 号,自发布之日(2024.8.15)起生效,有效期 6 个月
- 2025 年第 28 号,自发布之日(2025.3.3)起生效,有效期 6 个月
从以上公告可以看出,海关尽管每年都会发布防控政策,但政策之间并未接续,最长的空白期接近 1 年(2023.8.20-2024.8.14),推测其主要原因是 2023 年 5 月 11 日世界卫生组织曾宣布猴痘疫情不再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至 2024 年 8 月 14 日世界卫生组织再次宣布猴痘疫情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截至本次发文时,最后一份公告的有效期也已届满,即,目前海关没有防止猴痘疫情传入的专门防控措施。
此外,据百度百科:
- 猴痘是由猴痘病毒引起的一种人和动物都可感染的疾病,属于人畜共患传染病。
- 之所以叫“猴痘”,是因为最先从猴子身上发现了这种病毒。“猴痘”的名字虽然有“猴”字,但其真正来源并非猴,而是啮齿类动物。
我们注意到,在 2024 年 11 月 19 日之前,海关总署公布的《禁止从动物疫病流行国家地区输入的动物及其产品一览表》中,猴痘是动物疫病的一种,因猴痘疫情,整个非洲和美国的草原犬鼠、冈比亚大鼠、松鼠等啮齿动物、野兔及其产品被禁止输入我国,自 2024 年 11 月 19 日海关总署动植物检疫司网站更新一览表以来,取消了上述针对动物及其产品的禁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