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以下是 RCL 上海出口航次于 8 月 20 日可申领提单的船期信息:
可申领提单船期
上午时段:
KOTA PLUMBAGO 015W
下午时段:
WAN HAI 331 0028S
重要操作提示
在通过 ESI 截单或邮件发送提单补料前,请务必核实运价及免用箱期(Free Time)的准确性。一旦截单,上述信息将无法修改。
REN JIAN 27 2605E 截单时间调整
该航次截单时间已调整为 2026-08-19 12:00,截 AMS 时间为 2026-08-19 22:00。此为最终截止时间,不再更新。
请客户尽早提交 SI,并在收到二次确认件后立即核对。如有异议须即刻提出。截 AMS 后任何更改将收取 150 美元 AMS 改单费。
提单申领与核对规范
请确认货物实际装船后再行申领提单。未上船货物的提单保函将自动作废。
客户领取提单后请仔细核对,若发现单证中心人为制单错误,可申请免费换签一次(需一次性提出所有错误)。
RCL 上海单证业务规则汇总
子弹封使用说明:务必插在箱门把手上,严禁插在地板上。
二次确认件(Draft)核对要求:
- 所有航线提单均提供二次确认件,客户须在收到后 24 小时内以全英文形式核对并回复单证中心。
- 如需在船开前更新提单信息,须通过全英文邮件通知或在新模式中自行修改并等待批复。中文邮件导致的后果由客户自行承担。
- 在新模式提交更改后,务必确认收到单证中心批复,否则签发的提单仍将维持原错误信息。
- 凡船开前未对二次确认件做出回应的,一律视作提单信息无误,直接签发正本提单。
窗口业务受理范围
四号窗口:受理提单申领、事后电放、改单、船证明等业务。
三号窗口:受理船开前提交的电放保函等单证相关保函。
特别警示:船开后不再接收任何形式的保函。
官方联络邮箱更新
RCL 上海单证新公共邮箱:shadoc@rclgroup.com
发送至原公共邮箱的邮件将不再处理,请知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