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出海想要走得远,资金也要“调得动”。
近日,一项有关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管理的新规正式发布,将给出海企业跨境经营带来不少便利。
2026 年 8 月 14 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国范围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通知》自2026 年 9 月 14 日起施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更大范围内
支持中小规模跨国公司开展业务
将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试点政策推广至全国,惠及更多经营主体。主办企业注册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的,建池门槛可进一步降低,持续释放政策红利。
二是便利跨国公司
归集调拨本外币跨境资金
集中成员企业外债和境外放款额度,允许跨国公司自主决定归集比例,使用同一账户管理本外币资金,实现集团层面统筹调配、成员企业层面灵活使用,鼓励优先使用本币开展业务。
由主办企业所在地国家外汇局分局“一个窗口”对外,进行业务备案登记,部分变更登记交由合作银行办理,减少企业“脚底成本”。
同时,明确业务办理规范和事中事后监管要求,切实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新规到底“新”在哪?
申请条件是什么?注意事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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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关于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全文
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