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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平台:作为 ODI 备案的境外第一层,承接境内资金出境 -
贸易枢纽:境外采购、销售通过香港公司走单,形成跨境贸易现金流 -
资金池:归集境外各子公司的闲置资金,统一调度 -
利润分配中心:将境外利润以股息、服务费、利息等形式汇回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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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境内母公司向香港公司放款,必须单独办理境外放款登记,额度和企业所有者权益直接挂钩,不是想放多少放多少 -
二是香港资金调回境内,必须匹配真实的贸易背景或投资背景,哪怕是集团内部划转,也不能没有合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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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么满足经济实质条件 —— 香港公司要有对应的人员、场所,实际开展投资管理活动 -
要么满足持股豁免条件,比如持股比例≥5%、持股满 12 个月、被投资地法定税率不低于 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