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BIS)于 2026 年 8 月 4 日发布联邦公报通知,拟将 14 类额外的铝、钢和铜衍生产品纳入第 232 条款关税范围,以填补原有征税清单空白。预计近期将公布最终方案。
这些产品将被征收 15%、25% 和 50% 三档关税,计税基础为全额海关价值。
拟纳入征税的 14 类金属衍生产品
- 非片状结构铝粉(HTSUS 7603.10.0000)
- 黄铜管乐器及其零件和配件(HTSUS 9205.10.0000 和 9209.99.4080)
- 焊接机及焊接设备的零件(HTSUS 8515.90.2000)
- 独立式落地保险柜(HTSUS 8303.00.0000)
- 特定电力导电缆(HTSUS 8544.49.2000, 3040, 3080 及 8544.60.4000)
- 灭火器(HTSUS 8424.10.0000)
- 热交换装置的零件(HTSUS 8419.90.3000)
- 直线作用液压动力发动机及电动机零件(HTSUS 8412.90.9005)
- 轮胎式移动起吊架及跨运车(HTSUS 8426.12.0000)
- 其他自行式起重机及移动起吊架(HTSUS 8426.41.0090)
- 罐式挂车和半挂车(HTSUS 8716.31.00)
- 农业用途的自装/自卸挂车和半挂车(HTSUS 8716.20.00)
- 其他特定挂车和半挂车(HTSUS 8716.40.00)
- 装有特定化学品(丙烷、氧气、丙烯)的钢制容器(HTSUS 2711.12.0020, 2804.40.0000, 2901.22.0000)
拟议税率分级说明
- 25% 关税:适用于多数产品(包括第 1–8 项、第 11 项及第 13 项等)。
- 另行规定:自行式起重机、移动起吊架和跨运车(第 9、10 项),具体税率将在公告中单独明确。
- 15% 关税:适用于农用自动装卸拖车/半挂车(第 12 项)。
- 50% 关税:适用于装液化丙烷、氧气、丙烯的钢制容器(第 14 项)。该税率仅针对容器本身的金属价值,不包含内容物价值;若进口空容器,直接按此税率执行。
政策背景与调整历程
此次扩围是继 2026 年 4 月和 6 月特朗普总统大幅调整钢、铝、铜第 232 关税框架后的进一步行动。
2026 年 4 月:重构计税基础
特朗普总统公告重组钢铝铜 232 关税,将计税方式由“仅针对金属含量”改为“按全额海关价值”征税,具体分为三档:
- 几乎纯金属制品:50%
- 主要衍生产品:25%
- 部分工业设备(临时至 2027 年底):15%
2026 年 6 月:细化品类与门槛
美国政府进一步调整政策,将部分农业设备、住宅 HVAC 系统纳入 15% 低税率档,并新增铝制平版印刷板、钢制货架等品类。同时,将美国原产金属含量门槛从 95% 下调至 85%。
目前该提案处于公开征求意见阶段,利益相关方可提交评论。范围扩大后,涉及机械、交通、工业设备及容器等领域的进口商将面临额外的关税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