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统一部署,结合广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民生工程及《广东省落实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若干措施》,广东省消委会将于今年 9 月至 10 月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广东省暨第二届粤港澳大湾区"3·15 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
本次活动坚持“反内卷、提品质、重公益”导向,全程不向经营者收取任何费用,由消委会加强社会监督,旨在推动优化消费环境。
活动概况
活动名称
广东省暨第二届粤港澳大湾区"3·15 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简称"3·15 金秋购物节”)。
活动时间
2026 年 9 月 15 日至 10 月 15 日,为期 31 天,覆盖中秋、国庆双节消费黄金期。
活动特色
活动不以单纯折扣、满减为主要手段,而是秉持公益、质量优先原则,以“诚信好、质量好、性价比好、购物体验好、售后服务好、投诉处理好”(六好)为核心特色。活动不向经营者收费,由消委会加强社会监督,致力于提供可信赖的产品与服务,提升消费者获得感。
活动形式
线上与线下联动
线上活动:依托大型电商平台,于 2026 年 9 月 15 日 0 时启动。参与平台需设立活动专区并使用统一标识,显著明示参营商户、品类及优惠举措。前期可推广暖心承诺与购物指南。
线下活动:聚焦重点商圈、特色街区及商场门店。经省消委会审核通过的经营者,需在经营场所张贴活动海报,明示参营商品服务品类、门店名称及优惠信息。
参与条件与审核
准入标准
基本条件
参营商品自 2025 年以来无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记录,无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重大舆情;原则上应规范使用商品条码,确保来源可溯、信息可查。
优先考虑对象
放心消费承诺单位、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全国消协智慧 315"投诉平台和解决企业、“伴手礼”企业及参加过 2025 年活动的经营者。
审核机制
经营者须经省消委会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审核重点包括资质合规性及优惠举措的消费者获得感。
申请与标识使用
流程与规范
申请方式:有意向者请于9 月 5 日前填写《经营者申请表》和《经营者承诺书》(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 gdcc_gq@gd.gov.cn。
海报制作:审核通过后,使用消委会提供的模板制作宣传海报。海报须包含经营者名称、参营品类、优惠举措、售后电话、投诉平台二维码、活动期限及免责声明等内容。海报内容须经省消委会二次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
标识规范:活动专用标识和海报仅限在网页、经营场所或相关活动中完整使用,不得分割、篡改或用于具体商品。活动结束后(2026 年 10 月 16 日 0 时起),严禁继续使用相关标识进行商业宣传。
成果提交:活动结束后需提交活动成果汇总表。
联系方式
广东省消委会联系人:郭倩,电话:020-87512532
广东省家具协会联系人:张靖怡,电话:020-83860378 转 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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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省家具协会、广东省消委会
本文由“广东省家具协会”整理撰写,未经本平台许可,不得转载本平台原创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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