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尔吉斯斯坦 8 月 7 日消息,2026 年 8 月 6 日,总统萨德尔·扎帕罗夫签署法令,对税收及非税收入领域的一系列法案进行修订。新法涵盖诉讼时效、跨境运输罚款、电商规则、税率调整及税务管理等多个关键方面。
非税款项诉讼时效明确
新法规定,非税收入的诉讼时效将遵循吉尔吉斯斯坦民事法律。针对以下特定款项,单独设定自缴费义务产生或期满之日起 6 年的诉讼时效:
- 地下资源使用权保留费;
- 居民点垃圾清运费(不含非经营性住宅业主);
- 乙醇及酒精产品产销活动费;
- 化验鉴定费;
- 地方基础设施发展和维护费。
诉讼时效届满后,多缴的非税收入及滞纳金将从纳税人账户注销并归入预算。
银行体系非居民新增收费
针对获准在吉尔吉斯斯坦银行开立及维护账户的外国法人(非居民),新法设立新的非税费用。具体收费标准与缴纳方式将由内阁另行规定。
无证跨境运输欧亚经济联盟货物罚款细则
新法明确了未持合规文件跨越吉尔吉斯斯坦与欧亚经济联盟国家边境运输货物及交通工具的法律责任。罚款金额依据货物价值分级执行:
- 货物价值低于 50 万索姆:自然人罚款 5 万索姆,法人罚款 10 万索姆;
- 货物价值 50 万至 100 万索姆:自然人罚款 10 万索姆,法人罚款 20 万索姆;
- 货物价值 100 万索姆及以上:自然人罚款 20 万索姆,法人罚款 30 万索姆。
适用特殊规范的货物清单包括:文体展览活动设备、可回收包装物(须可识别)、需缴关税的个人自用外国商品等。
交易定义更新与电商规则
新法重新界定税法中“交易”概念,指通过吉国组织、个体户、外企分支或登记的外国组织,按指令转汇境外资金的操作,涵盖现金与非现金流转。同时引入“电子交易平台贸易活动框架内的发票”,适用于向欧亚经济联盟出口且所有权未转移的情形。此外,接入客运、货运、出租车及快递服务信息系统的主体,必须先行完成税务登记。
统一纳税申报范围调整
须提交申报的主体包括:
- 本国组织;
- 在吉设有常设机构的外国公司;
- 个体工商户;
- 从外交机构等国际组织获取收入的特定自然人;
- 从非税务代理人处获应税收入的公民。
免于提交申报的类别包括:
- 预算机构及无财产税义务的个体户;
- 特殊贸易区经营主体;
- 适用 0%、0.1% 和 0.5% 单一税率的简易税制经营者;
- 专利纳税者;
- 无法人资格的农户和农场;
- 交易活动参与者。
税务管理与检查期限优化
银行须向税务机关通报在吉无常设机构但开户的外国组织信息,此类组织一旦产生纳税义务即视为完成税务登记。新法细化了统一税务账户管理及检查规则:
- 非例行检查:税务机关须在收到依据后 15 日内作出决定并送达通知,检查须在 30 日内启动;特殊情况可缩短为 5 日内决定并启动。
- 执行期限:若检查产生税款、滞纳金或罚款,纳税人须在收到决定后 90 日内执行。
发票开具要求变更
发票须明确体现买方应付金额,包括销售收入及间接税。代理合同发票须额外注明:代理人报酬、对应税款以及代收拟转交或报销的费用金额。
采矿业与统一税税率调整
采矿业:更新黄金、白银及其加工产品的公司所得税税率表,黄金原矿及精矿继续实行与国际金价挂钩的累进税率。
统一税:除经济特区外,基准税率为 3%。专项税率如下:
- 彩票及台球服务:8%;
- 桑拿及浴室:5%;
- 新建住宅和非住宅销售:4%;
- 餐饮企业:比什凯克和奥什为 5%,其他地区为 3%。
创意产业园居民在 2026 年 8 月 1 日至 2031 年 7 月 31 日期间享受零税率,此后调整为 1%。混合经营主体需分业务方向分别计税。
申报周期与交易税新规
挖矿活动实行月度申报缴税(次月 20 日前);在线赌场运营商须按月提交报告并缴税。交易税适用程序明确:从事相关交易的主体须提出申请,课税对象为交易活动(内部转汇除外)。交易税由银行作为税务代理人按月申报,纳税人免予单独申报。该税制参与者仅限从事交易业务,禁止在吉境内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
额外税收优惠与债务注销
新法推出多项优惠措施:
- 持专利销售珠宝的个体户可提前转入简易税制;
- 统一税纳税人可在 2026 年 10 月 1 日前转入一般税制;
- 允许更正税务系统中无原始凭证的商品信息;
- 2026 年内通过二维码、移动应用及电子钱包支付的款项,无论信息是否齐全,均视为非现金支付。
同时实施特定债务注销政策:2026 年前出口农业动物的企业,补缴 3% 欠款后可注销剩余 97% 本金及全部滞纳金和罚款;巴特肯州居民住房建设相关个体户欠款,以及 2026 年底前还清主债的煤炭开采公司滞纳金和罚款,亦予以注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