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贸易概况
2025 年,中国大陆与中国澳门进出口总值 293.86 亿元人民币,增长 3.2%。中国澳门列中国大陆贸易伙伴(不计东盟、欧盟等经济体,下同)第 103 位,较 2024 年下降 3 位,是自 2021 年以来的最低位次。
- 2025 年中国大陆向中国澳门出口 287.72 亿元人民币,增长 2.9%。
- 2025 年中国大陆自中国澳门进口 6.14 亿元人民币,增长 17.3%。
历年数据回顾:
- 2024 年:进出口总值 285.46 亿元人民币,增长 5.7%,列第 100 位。
- 2023 年:进出口总值 270.44 亿元人民币,下降 4.5%,列第 100 位。
- 2022 年:进出口总值 290.42 亿元人民币,增长 37.3%,列第 93 位。
- 2021 年:进出口总值 212.36 亿元人民币,增长 33.8%,列第 96 位。
二、政策与法规演进
1. AEO 互认与企业认证
2023 年 6 月 1 日,内地与澳门海关实现 AEO 互认。
现行有效海关企业管理与 AEO 认证政策全收录(更新至 2025.8.1)
2. CEPA 及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政策
2003 年 10 月 17 日,《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正式签署,并于 2004 年 1 月起实施。
2023 年 12 月至 2024 年 1 月间,海关总署、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多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收、监管系列政策:
-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财关税〔2024〕1 号、2 号通知,分别就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货物有关进出口税收政策、个人行李和寄递物品有关税收政策做出明确。
- 财政部、税务总局财税〔2024〕1 号通知,调整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有关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货物范围。
- 海关总署 2023 年第 202 号公告发布《海关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监管办法》。
- 2024 年第 4 号公告明确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免、保税货物简化申报要求。
- 2024 年第 10 号公告发布《海关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加工增值货物内销税收征管办法》。
3. 检验检疫管理办法更新
- 肉制品:2023 年 6 月,中国澳门肉制品准入内地;12 月,海关修订肉制品的检验检疫要求。
- 食用陆生动物:2024 年 1 月 22 日,海关总署令第 266 号发布《供港澳食用陆生动物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自 2024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同时废止了供港澳活牛、活羊、活猪、活禽等 4 部旧规章。2024 年 10 月 18 日,海关总署发布第 149 号公告,就实施该办法相关事宜予以明确。
- 蔬菜与水果:2026 年 6 月 12 日,海关总署第 285 号令决定自 9 月 1 日起废止《供港澳蔬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6 月 18 日,海关总署第 87 号公告发布供港澳蔬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要求;7 月 7 日,海关总署第 96 号公告发布供港澳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要求,均自 9 月 1 日起施行。
注:中国澳门没有任何动物及其产品因动物疫病而被禁止输入内地。
4. 税收与免税额度调整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 2024 年 6 月 27 日发布第 7 号公告,提高自香港澳门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免税额度:
- 个人合理自用行李物品总值在 12000 元以内(含)的予以免税放行。
- 在设有进境免税店的口岸,上述旅客在口岸进境免税店购买的免税商品连同在境外获取的个人合理自用行李物品总值在 15000 元以内(含)的予以免税放行。
- 实施时间: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先行在罗湖、福田、深圳湾、广深港高铁西九龙站、拱北、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等 6 个口岸实施;自 2024 年 8 月 1 日起,推广至全部进境口岸(横琴“一线”口岸除外)。
5. 其他重要事项
- 统计代码变更:按照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的《海关统计国家(地区)名称代码表》,中国澳门英文名称由"Macau,China"修改为"Macao,China"。阿拉伯数字代码:121,三字符字母代码:MAC,两字符字母代码:MO。
- 关税税率:进口货物适用最惠国税率,部分货物根据 CEPA 协议适用零关税。
- 船舶吨税:2018 年 7 月 1 日起,对澳门籍的应税船舶适用船舶吨税优惠税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