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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新西兰政府近日宣布将对《1994 年版权法》(Copyright Act 1994)进行修订。此次修法旨在使新西兰版权法律与其他发达国家的相关制度保持一致,并更新现行规定,以符合新西兰与欧盟及英国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Free Trade Agreements)所提出的要求。
此次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 将版权及相关权利的保护期限延长 20 年,即延长至创作者死亡后 70 年,或作品发表后 70 年;
• 将视觉艺术家的转售版税权(resale royalty rights)保护期限延长 20 年;
• 扩大对数字锁(技术保护措施,Technological Protection Measures, TPMs)的保护范围,将防止他人实施规避数字锁的行为纳入保护之中,但法律规定的有限情形除外;
• 通过允许使用孤儿作品(orphan works)、制作数字复制件以实现作品保存和访问,并将现行关于研究及私人学习复制的规则适用于所有美术馆、图书馆、档案馆及博物馆(GLAM)机构等措施,为 GLAM 藏品的保存及公众获取提供支持;
• 建立法院裁定机制,允许法院命令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SPs)屏蔽侵犯新西兰创作者版权的海外网站,从而进一步加强对境外盗版行为的防范;
• 允许版权许可机构代表版权人采取集体行动,以防止侵权行为;
• 明确首次发行权(first distribution right)仅在版权人同意复制件在海外销售的情况下耗尽,从而加强对侵权复制品平行进口行为的控制;
• 修改委托创作作品的默认规则,规定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创作者而非委托方将成为首次版权所有人。
与此同时,《版权(戏仿与讽刺)修正案》(Copyright (Parody and Satire) Amendment Bill)目前正在新西兰议会特别委员会(Select Committee)审议。该法案拟针对文学、戏剧、音乐或艺术作品的戏仿与讽刺行为,引入版权侵权中的合理使用例外(fair dealing exception)。
与自由贸易协定相关的修订预计将在 2028 年 5 月 1 日前完成立法,以确保符合相关协定要求。
《版权(戏仿与讽刺)修正案》将继续由议会特别委员会审议,审议期限截至 2026 年 10 月 1 日。
编译自:https://asiaiplaw.com/section/news-analysis/new-zealand-announces-amendments-to-copyright-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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