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海洋网联船务有限公司(Ocean Network Express,简称 ONE)宣布,自 2026 年 9 月 1 日起,将在欧洲和非洲始发的所有出口货物中全面实施货物接收日期(Cargo Receiving Date,简称 CRD)定价机制。
根据新的操作流程,ONE 将根据实际接收货物的日期计算海运费,而不再采用目前依据船舶预计开航日期(Proforma Estimated Departure Date)确定运价的方式。
ONE 表示,此项调整将为客户提供更高的运价确定性,并降低因船期调整、船舶延误等因素对运输成本造成的影响。
新的货物接收日期定价机制将适用于:
基本海运费(Basic Ocean Freight)
所有相关附加费(Surcharges)
包括当地费用(Local Charges)在内的各项费用
新定价机制如何运作
1. 集装箱堆场(CY)货物
对于集装箱堆场运输(Container Yard Shipment,CY 货),适用运价将根据以下日期确定:
起运港码头或内陆集装箱堆场实际进场(Gate-in)的日期。
也就是说,货物实际进入起运地码头或内陆场站的时间,将作为计算对应运价的依据。
2. 门到门运输(Door Shipment)
对于门到门运输(Door Shipment),ONE 将采用:
满载集装箱从工厂或发货设施提取(Collection)的日期
作为确定适用运价的依据。
该日期将以客户提交的:
运输申请订单(Transport Request Order)
中的信息为准。
该货物接收日期定价模式,与 ONE 目前针对受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Federal Maritime Commission,FMC)监管航线所采用的定价方式保持一致。

新规则实施时间
自:2026 年 9 月 1 日(含)起进港(Gate-in)的货物
将适用于新的:
货物接收日期(Cargo Receiving Date)定价规则
而:2026 年 9 月 1 日前已经接收的货物
仍将按照现行规则执行,即:
根据首程装船船舶的预计开航日期(Proforma Vessel Departure Date)确定运价。
此次扩展覆盖国家范围
此次调整适用于以下欧洲和非洲国家始发的出口货物:
已采用货物接收日期定价机制的其他市场
ONE 目前已经在多个市场实施货物接收日期(CRD)定价规则,包括:
-
美国
-
波多黎各
-
美属萨摩亚
-
关岛
-
北马里亚纳群岛
此外,该规则还适用于:
-
加拿大进出口货物
-
拉丁美洲东海岸区域内贸易(Intra-Latin America East Coast Scope)
-
印度出口货物
-
巴基斯坦出口货物
非 FMC 监管航线规则
对于:
不属于上述适用市场范围的非 FMC 监管航线(Non-FMC Trades)
ONE 将继续采用现行方式:
根据:
首程装船船舶的预计开航日期(Proforma Departure Date of the First Loading Vessel)
确定适用运价。
该日期将由 ONE 依据船舶公布的:
预计船期表(Published Proforma Schedule)
进行确认。

中国台湾、泰国始发货物特殊规则
对于中国台湾和泰国始发市场,ONE 将采用特殊计算方式:
将依据:
母船(Mother Vessel)的开航日期
而不是:
前程运输船舶(Initial Pre-carriage Vessel)的开航日期
作为运价计算依据。
例如:
中国台湾基隆(Keelung)→鹿特丹(Rotterdam)
运输路径:
基隆 → 高雄 → 鹿特丹
运价日期将依据:
高雄港(Kaohsiung)母船开航日期
确定。
泰国曼谷(Bangkok)→鹿特丹(Rotterdam)
运输路径:
曼谷 → 林查班(Laem Chabang)→ 鹿特丹
运价日期将依据:
林查班港(Laem Chabang)母船开航日期
确定。
ONE 表示,根据当地运营条件的不同,部分特殊地区可能仍适用其他例外规则。
日本海洋网联船务有限公司(Ocean Network Express,简称 ONE)宣布,自 2026 年 9 月 1 日起,将在欧洲和非洲始发的所有出口货物中全面实施货物接收日期(Cargo Receiving Date,简称 CRD)定价机制。
根据新的操作流程,ONE 将根据实际接收货物的日期计算海运费,而不再采用目前依据船舶预计开航日期(Proforma Estimated Departure Date)确定运价的方式。
ONE 表示,此项调整将为客户提供更高的运价确定性,并降低因船期调整、船舶延误等因素对运输成本造成的影响。
新的货物接收日期定价机制将适用于:
基本海运费(Basic Ocean Freight)
所有相关附加费(Surcharges)
包括当地费用(Local Charges)在内的各项费用
新定价机制如何运作
1. 集装箱堆场(CY)货物
对于集装箱堆场运输(Container Yard Shipment,CY 货),适用运价将根据以下日期确定:
起运港码头或内陆集装箱堆场实际进场(Gate-in)的日期。
也就是说,货物实际进入起运地码头或内陆场站的时间,将作为计算对应运价的依据。
2. 门到门运输(Door Shipment)
对于门到门运输(Door Shipment),ONE 将采用:
满载集装箱从工厂或发货设施提取(Collection)的日期
作为确定适用运价的依据。
该日期将以客户提交的:
运输申请订单(Transport Request Order)
中的信息为准。
该货物接收日期定价模式,与 ONE 目前针对受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Federal Maritime Commission,FMC)监管航线所采用的定价方式保持一致。
新规则实施时间
自:2026 年 9 月 1 日(含)起进港(Gate-in)的货物
将适用于新的:
货物接收日期(Cargo Receiving Date)定价规则
而:2026 年 9 月 1 日前已经接收的货物
仍将按照现行规则执行,即:
根据首程装船船舶的预计开航日期(Proforma Vessel Departure Date)确定运价。
此次扩展覆盖国家范围
此次调整适用于以下欧洲和非洲国家始发的出口货物:
已采用货物接收日期定价机制的其他市场
ONE 目前已经在多个市场实施货物接收日期(CRD)定价规则,包括:
-
美国 -
波多黎各 -
美属萨摩亚 -
关岛 -
北马里亚纳群岛
此外,该规则还适用于:
-
加拿大进出口货物 -
拉丁美洲东海岸区域内贸易(Intra-Latin America East Coast Scope) -
印度出口货物 -
巴基斯坦出口货物
非 FMC 监管航线规则
对于:
不属于上述适用市场范围的非 FMC 监管航线(Non-FMC Trades)
ONE 将继续采用现行方式:
根据:
首程装船船舶的预计开航日期(Proforma Departure Date of the First Loading Vessel)
确定适用运价。
该日期将由 ONE 依据船舶公布的:
预计船期表(Published Proforma Schedule)
进行确认。
中国台湾、泰国始发货物特殊规则
对于中国台湾和泰国始发市场,ONE 将采用特殊计算方式:
将依据:
母船(Mother Vessel)的开航日期
而不是:
前程运输船舶(Initial Pre-carriage Vessel)的开航日期
作为运价计算依据。
例如:
中国台湾基隆(Keelung)→鹿特丹(Rotterdam)
运输路径:
基隆 → 高雄 → 鹿特丹
运价日期将依据:
高雄港(Kaohsiung)母船开航日期
确定。
泰国曼谷(Bangkok)→鹿特丹(Rotterdam)
运输路径:
曼谷 → 林查班(Laem Chabang)→ 鹿特丹
运价日期将依据:
林查班港(Laem Chabang)母船开航日期
确定。
ONE 表示,根据当地运营条件的不同,部分特殊地区可能仍适用其他例外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