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专属征税 HTS 税号:9903.05.31
2. 固定加征税率:统一征收12.5%从价税
分场景综合关税计算公式
场景 1:
商品列入 2018 年初代对华 301 清单(家居、玩具、3C、日用标品等主流美线货)
综合关税 = MFN 最惠国基础关税 + 初代 301(7.5%/25%)+ 本次新增 12.5% 新 301 关税
场景 2:
商品不在 2018 初代 301 清单内
综合关税 = MFN 最惠国基础关税 + 本次新增 12.5% 新 301 关税
场景 3:
钢、铝制品(232 国家安全管制品类)
综合关税 = MFN 基础关税 + 初代 301(如有)+ 232 专项关税
本次 12.5% 新 301 关税,不与 232 关税叠加征收
税负变化对比
此前 122 政策对华加征 10%,本次上调2.5 个百分点;国内主流跨境消费品叠加多层关税后,综合关税大多集中在 30%-40%区间。
满足以下品类,无需缴纳本次 12.5% 附加关税(原有 MFN、初代 301、232 关税仍正常征收):
✅专项豁免品类
• 民用航空产品及零部件(9903.05.88)
• 制药用途商品(9903.05.89)
• 铜、乘用车及轻卡、中重型车辆及零部件、木制品、半导体产品(9903.05.90)
• 人道主义捐赠物资(食品、衣物、药品等)(9903.05.91)
• 信息材料(出版物、艺术品、新闻通讯等)(9903.05.92)
✅ 五大类
• 若加征关税可能导致美国供应短缺的原材料
• 若加征关税可能引发美国经济全面混乱的产品
• 在美国无法足量种植/生产或无法从其他来源获得的产品
• 豁免将鼓励各经济体颁布并有效执行强迫劳动进口禁令的产品
• 加征关税对消除被认定可诉行为无实质性贡献的商品
本次新政一共覆盖60 个经济体,占美国99.4%进口贸易总额;政策无固定到期日,USTR 每年开展年度复审,税率、豁免清单存在调整空间。
1. ACE 海关系统税号填报优先级
官方排序:新 301 强迫劳动关税 → 122 条款 → 232 条款 → 201 条款
⚠️122 条款已于 7 月 24 日失效,清关无需填报该税号;钢铝232 管制货物直接跳过本次 301 申报。
2. 美国外贸区(FTZ)入库限制 被征收本次 301 的货物,仅能以优惠外国地位入库,无法使用本土免税准入模式。
3. 商用小包、800 美元低值跨境货不享受本次 301 豁免,全部足额征税;仅境外维修、境外组装货品,按境外增值部分计征本次关税;个人随身行李、公益捐赠样品可正常豁免。
▶ 成本端:低毛利标品利润进一步压缩,直发模式成本优势大幅缩水;
▶ 备货利好:已完成清关入库的美国海外仓库存不受本次新关税影响,可短期对冲成本上涨;
▶ 合规风险:海关低申报、拆分货值、错误归类核查力度加大,灰色渠道风险激增;
▶ 长期方向:倒逼卖家布局高附加值产品,或调整海外供应链产地降低综合税负。
1. 查看产品 HTS 编码,区分 232 钢铝及其他豁免品类,更新定价与成本核算表;
2. 对接合作清关行,核对当前到港货物税费明细,重新测算直发、海外仓分拨成本平衡点;
3. 持续跟踪 USTR 年度复审公告,灵活调整海外仓补货规划,规避后续税率变动冲击。
本文基于 USTR 联邦公报、CBP CSMS #69326983 官方文件整理,仅行业信息分享,不构成税务、清关、经营法律建议。官方规则以联邦公报实时更新内容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