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出口企业海关代码发生变更,是否需要办理退(免)税备案变更?旧编码的出口业务还未申报退税,怎么办?

出口企业海关代码发生变更,是否需要办理退(免)税备案变更?旧编码的出口业务还未申报退税,怎么办? 方亿畅聊出口退税
2026-07-30
7
导读:出口企业海关代码发生变更,是否需要办理退(免)税备案变更?旧编码的出口业务还未申报退税,怎么办?
Q

出口企业海关代码发生变更,是否需要办理退(免)税备案变更?旧编码的出口业务还未申报退税,怎么办?

答:企业海关代码发生变更,需按规定自变化之日起 30 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变更。海关代码变更不影响变更前旧编码项下已发生的出口退税业务。对于旧编码对应的未申报出口业务,企业只需按正常流程备齐资料申报即可。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 5 号第七条:纳税人出口退(免)税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备案变更。

申请办理变更时,纳税人在《出口退(免)税备案表》中仅需填报变更的内容;备案附送资料发生变化的,应当同时报送变化后的附送资料。


Q

出口企业前期是生产企业,经营战略调整为外贸企业,前期未退税的报关单还能退税吗?

答:企业由生产型转为外贸型,退(免)税计算方法相应从“免抵退税”变更为“免退税”。原则上,企业应在变更前将前期已出口的报关单全部完成退(免)税申报变更完成后不得再就变更前作为生产企业出口的报关单申请退税,建议及时处理以避免损失。

例外规定:若企业在申请变更退(免)税办法前 30 日内已实际按外贸模式开展经营活动,可报送《已出口未结清退(免)税业务报告表》,前期未退税的报关单可按变更后的“免退税”办法申报退税。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 5 号第八条:纳税人出口业务适用的增值税退(免)税办法由免抵退税变更为免退税或者由免退税变更为免抵退税的,除第九条规定情形外,应当在申请变更前结清出口退(免)税款,申请变更后不得再申报办理变更前的出口业务。

第九条:纳税人申请变更退(免)税办法前发生的出口业务存在下列情形的,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已出口未结清退(免)税业务报告表》后,已报告的出口业务无需在变更前结清出口退(免)税款,可以在变更后继续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

(一)未收齐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申报附送资料、收汇材料,暂时无法申报出口退(免)税的。

(二)已申报出口退(免)税但因税务稽查、出口税收函调等原因,主管税务机关暂时无法办结出口退(免)税的。

(三)申请变更前三十日内已按照变更后经营模式开展经营的。

(四)在主管税务机关首次核准出口退(免)税前发现退(免)税办法备案有误的。

————END————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方亿畅聊出口退税
各类跨境出海行业相关资讯
内容 322
粉丝 0
方亿畅聊出口退税 各类跨境出海行业相关资讯
总阅读15.3k
粉丝0
内容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