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马士基连续发布客户公告,涉及埃及出口与肯尼亚进口的海关新要求。货主、货代需及时调整订舱与单证流程,避免货物延误或产生额外费用。
埃及出口新规:
7 月 17 日起(已生效),所有从埃及始发的海运出口货物,发货人必须通过埃及NAFEZA 平台申请并获取唯一的 19 位托运参考号(UCR)。
提交订舱时必须同步提供有效的UCR 编号及准确的发货人信息。无有效 UCR 的订舱将不予受理或直接取消。
订舱一经提交,不得修改UCR 编号或更换发货人。如需变更,必须取消原订舱并重新提交(以当时舱位为准)。原则上不再接受拆分订舱申请。
肯尼亚进口新规:
8 月 3 日起,肯尼亚税务局(KRA)正式实施 Advance Cargo Declaration(ACD)制度。
所有运往肯尼亚港口的集装箱货物,必须在装船前获取 ACD 参考编号,并在提单上清晰标注。
申请人需登录 KRA 平台上传提单草本、商业发票、运费发票、出口报关单。
未按规定提交或提单未标注 ACD 编号的货物,将可能面临肯尼亚海关的罚款及清关延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