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重磅新规落地!木炭、竹炭不再是普货,进出口企业千万别错报!

重磅新规落地!木炭、竹炭不再是普货,进出口企业千万别错报! 清关解读
2026-08-10
2
导读:近期,宁波北仑海关查处了一起典型的海运炭类货物涉危不报违规案例,给广大进出口企业敲响了警钟!


近期,宁波北仑海关查处了一起典型的海运炭类货物涉危不报违规案例,给广大进出口企业敲响了警钟!

宁波某公司以普通贸易货物的方式,申报进口一批木炭货物,全程未按危险货物标准申报、装运,刻意规避危货监管。北仑海关通过机检穿透式查验,初步判定货物为高危炭类产品,随即联合海事部门开展专项布控核查。

经专业机构取样鉴定,该批木炭对应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UN1361,属于国际海运 4.2 类自燃危险货物,存在极大海上运输安全隐患。

目前,海关已依法对违规托运人作出行政处罚,对承运人开展约谈警示教育。看似普通的木炭,为何成了海运“高危隐患”?2026 年最新海运危货新规下,炭类货物该如何合规申报、运输?一文讲透所有企业必知的核心要点!

01 误区纠正:不是所有炭都是普货!精准分类是合规关键

很多外贸、物流企业长期存在认知误区:认为木炭、竹炭、活性炭都是普通货物,可随意申报运输。事实上,海运中炭类货物监管按原料、工艺双重划分,危货、普货界限泾渭分明,错报必被罚!

✅ 按原料来源划分

动植物源炭(高危重点监管):以木材、竹子、椰壳、果核、动物骨头等动植物原料加工制成,常见的木炭、竹炭、椰壳炭均属于此类,是本次新规重点管控对象。

矿物源炭:以煤炭、石油等矿物原料加工制成,代表品类为焦炭、炭黑,监管标准与动植物源炭完全不同。

✅ 按活化工艺划分

活性炭:经过高温活化工艺处理,具备多孔结构、强吸附性的碳素材料,形态包含粉末、颗粒、纤维等,分物理活化、化学活化两类,合规判定有专属豁免条件。

非活性炭:未经过活化处理,无强吸附性的普通炭类,日常运输中常见的木炭、竹炭、焦炭都属于此类。

02 核心新规!2026 年起,这类炭彻底取消普货豁免

海运炭类货物安全事故频发,据权威数据统计,2015-2022 年全球已发生 68 起木炭引发的船舶火灾事故,多数源于企业错报、漏报、违规装运。

2026 年 1 月 1 日正式生效的《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42-24)修正案,新增特殊规定 SP978,彻底改写了炭类货物的海运监管规则,所有进出口企业必须全员掌握

🔴 重点红线:UN1361 动植物源炭(木炭/竹炭等)

旧规则中,UN1361 木炭、竹炭等货物,只要通过 N.4 自热试验且结果合格,就可以豁免危货监管,按普通货物海运,这也是以往企业常用的合规方式。

新规重磅调整:彻底取消所有豁免条款!

SP978 新规明确:N.4 自热试验结果,不再作为 UN1361 危货豁免依据

简单来说:无论你的木炭、竹炭是否做过试验、试验是否合格,2026 年起,海运一律按 4.2 类危险货物(UN1361)申报、包装、积载、运输,原有普货运输路径彻底作废,不存在任何例外情况!

🟡 特殊豁免:UN1362 活性炭(可合规走普货)

活性炭同样属于 4.2 类危险货物,但新规保留了合规豁免通道,满足任一条件即可按普通货物海运

1. 托运人出具正式声明 + 出厂证明,明确货物为物理蒸汽活化工艺生产的活性炭;

2. 提供权威资质实验室检测证书,证明化学活化活性炭N.4 自热试验结果为阴性

⚠️ 重要提醒:两项条件均不满足的活性炭,必须严格按照危货标准申报运输,严禁错报!

03 硬性装箱要求!UN1361 货物装运必守准则

针对 UN1361 动植物源炭,新规明确了强制性装箱、存放、运输标准,所有企业、物流、货代必须严格执行,不合规将直接退运、整改:

1. 风化/冷却静置要求

未包装的木炭等货物,运输前需露天遮蔽风化至少 14 天;或高温热解后,在惰性气体环境下冷却包装,再露天静置存放不少于 24 小时,杜绝余热自燃风险。

2. 温度管控要求

货物表面温度不得超过 40℃,当日测温达标方可装箱,高温季节需重点把控。

3. 装箱空间硬性标准

集装箱内需预留30cm 最小顶部空间,货物堆放高度不超过 1.5m,单包货物最大体积 16m³,包件之间预留15cm 通风间隙,防止积热自燃。

04 海关权威提醒!进出口企业务必规避三大风险

当前正值夏季高温时段,炭类货物自燃风险大幅飙升,错报、漏报不仅极易引发船舶火灾、海上安全事故,还会面临高额处罚、货物退运、企业征信受损等多重损失。结合本次查处案例,海关给出三大合规提醒:

1. 严守申报合规底线

企业需精准判定货物属性,严格按照新规申报,随附完整单证。对于危货申报不实、包装不合规、瞒报漏报等行为,海关将依法采取改单、整改、退运、销毁等措施,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 提前对接船司、港口规则

新规落地后,炭类危货的航运、装卸、仓储成本有所调整,且各港口危险品作业标准、各船司承运要求存在差异。企业务必提前确认订舱、装卸细则,避免货物到港后无法作业、滞留延误。

3. 把控境外源头合规

进口企业需提前与境外供应商对接,要求对方严格按照危货标准包装货物,完整提供合规证明文件,从源头杜绝包装不合格、单证缺失等违规问题。


小小的木炭、竹炭,暗藏大大的海运安全风险与合规陷阱。2026 年炭类货物海运新规已是刚性红线、无豁免空间

在此提醒所有进出口企业、货代、物流从业者:摒弃老旧合规认知,及时更新新规标准,精准分类、如实申报、规范装运,既要守住海上运输安全防线,也要规避行政处罚、经济损失风险!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清关解读
各类跨境出海行业相关资讯
内容 917
粉丝 1
清关解读 各类跨境出海行业相关资讯
总阅读57.0k
粉丝1
内容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