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BIS)于 2026 年 8 月 4 日发布联邦公报通知,征求公众意见,拟将 14 类额外的铝、钢和铜衍生产品纳入第 232 条款关税范围。以填补原有征税清单的品类空白。预计近期公布最终方案。
这些产品将被征收 15%、25% 和 50% 的三档 232 关税,按全额海关价值计算。
根据美国商务部通知,拟纳入的 14 类金属衍生产品包括:
非片状结构铝粉(HTSUS 7603.10.0000)
黄铜管乐器及其零件和配件(HTSUS 9205.10.0000 和 9209.99.4080)
焊接机及焊接设备的零件(HTSUS 8515.90.2000)
独立式落地保险柜(HTSUS 8303.00.0000)
特定电力导电缆(HTSUS 8544.49.2000, 3040, 3080 及 8544.60.4000)
灭火器(HTSUS 8424.10.0000)
热交换装置的零件(HTSUS 8419.90.3000)
直线作用液压动力发动机及电动机零件(HTSUS 8412.90.9005)
轮胎式移动起吊架及跨运车(HTSUS 8426.12.0000)
其他自行式起重机及移动起吊架(HTSUS 8426.41.0090)
罐式挂车和半挂车(HTSUS 8716.31.00)
农业用途的自装/自卸挂车和半挂车(HTSUS 8716.20.00)
其他特定挂车和半挂车(HTSUS 8716.40.00)
装有特定化学品(丙烷、氧气、丙烯)的钢制容器(HTSUS 2711.12.0020, 2804.40.0000, 2901.22.0000)
拟议税率(不同产品适用不同税率):
多数产品(第 1–8、11、13 项等):适用 25% 关税。
自行式起重机、移动起吊架和跨运车(第 9、10 项):拟适用公告中另行规定的税率安排。
农用自动装卸拖车/半挂车(第 12 项):适用 15% 关税。
装液化丙烷、氧气、丙烯的钢制容器(第 14 项):适用 50% 关税,但仅针对容器本身金属价值,不包含内容物价值(空容器进口时即按此税率)。
这是继 2026 年 4 月和 6 月特朗普总统公告大幅调整钢、铝、铜第 232 关税框架后的进一步扩大范围行动。
第 232 金属关税调整背景:
📌2026 年 4 月:特朗普总统公告大幅重组钢铝铜 232 关税,改为按全额海关价值征税,而非仅金属含量:
几乎纯金属制品:50%
主要衍生产品:25%
部分工业设备(临时至 2027 年底):15%
📌2026 年 6 月:特朗普政府进一步调整钢铝铜关税,将部分农业设备、住宅 HVAC 系统等纳入 15% 较低税率,并新增铝制平版印刷板、钢制货架等;将美国原产金属含量门槛从 95% 降至 85%。
目前处于公开征求意见阶段,利益相关方可提交评论。
扩大范围后,相关进口商,尤其涉及机械、交通、工业设备、容器等领域,将面临额外关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