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部分西方国家频繁挥舞制裁大棒,肆意干涉他国内政、扰乱全球贸易秩序。面对外部的无端挑衅与恶意打压,中国坚决拿起反制武器,通过发布一系列制裁清单,有力回击霸权行径,坚定捍卫国家主权、安全与发展利益。那么中国到底发布了哪些制裁清单呢?
1.管理单位:中国商务部
2.法律依据:《出口管制法》(2020.12.01 实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2024.12.01 实施)
3.清单实体:
4.制裁原因:
对中国分裂势力提供外部军事支撑,危害国家安全;
参与对中国实施的技术封锁与经济胁迫;
对两用技术军事化滥用,加剧地区动荡。
5.制裁影响:
供应链受阻:相关实体无法再从大陆获取所需的两用物项,而这类物项往往是其生产、研发环节的关键支撑。
生产成本增加:相关企业需要寻找替代供应商或调整供应链,这将增加运输、库存管理和新供应商开发等费用。且新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和供应稳定性也存在风险,这会直接削弱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业务发展受限:被列入清单的企业,其参与的一些项目可能因无法获取大陆的两用物项而难以推进。
国际合作受阻:在国际层面,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企业可能会因估计关联风险,从而减少或终止与这些企业的合作,这将进一步限制其国际业务拓展和技术交流。
1.管理单位:中国商务部
2.法律依据:《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2020.09.19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最新版 2026.03.01 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2015.07.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2021.06.10 实施)
3.清单实体:
4.制裁原因:
不顾中方反对,与台湾地区开展军事方面的合作,严重损害了中国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部分企业对中国供应商实施差别待遇,背离契约精神,试图削弱中国企业全球竞争力,严重损害中国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合法权益。
5.制裁影响:
贸易限制:被制裁的实体及其关联实体无法与中国开展进出口活动,直接切断其与中国市场的经贸联系,使其失去中国这一庞大市场及重要供应来源。
投资渠道受阻:被制裁的实体及其关联实体无法实现在华新增投资(含绿地投资、并购及其他金融投资),使其无法在华设企建厂,限制了其在华业务拓展布局,影响长期发展战略及利益。
人员限制:被制裁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无法再入境中国,更无法在中国工作或停留,将严重影响其在华企业的运营和管理,也对其与中国相关企业和机构的合作与交流造成阻碍。
高额罚款: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数额的罚款,如对台军售企业需缴纳合同金额两倍罚款。
1.管理单位:中国商务部
2.法律依据:《出口管制法》(2020.12.01 实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2024.12.01 实施)
3.清单实体:
4.列名原因:境外进口商、最终用户拒不配合商务部最终用户/最终用途核查、拒绝提供证明文件,监管机关无法确认两用物项实际使用场景,存在军民混用、流向军工、核扩散、军事装备升级、第三方转卖规避管制等国家安全风险。
5.管控措施:
关注名单不直接禁止出口,而是全面抬高两用物项出口许可门槛,属于程序性从严管控措施,具体包括 4 项:
取消便捷许可通道:国内出口商不得使用通用出口许可、登记备案简易出口模式,所有两用物项出货必须单独申请单项出口许可。
强制附加申请材料:申请单项许可必须提交①针对该名单实体的专项风控评估报告;②书面承诺,保证中国两用物项绝不用于军事、军备升级、国防相关用途。
延长许可审核周期:许可审查时限不受常规法定办理时限约束,商务部进行穿透式全链条核验,审批周期大幅拉长。
实质用途否决权:只要交易存在流向军事单位、军事装备、核军工、扩军用途线索,商务部有权直接驳回许可申请,禁止出口。
1.管理单位:中国外交部(负责实施外交、人员、政治层面的反制措施);中国商务部(负责实施经贸、产业、商事层面的反制措施)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2021.06.10 实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的规定》(2025.03.23 实施)
3.清单实体:
4.制裁原因: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以各种借口或者依据其本国法律对我国进行遏制、打压,对我国公民、组织采取歧视性限制措施等干涉中国内政的行为。
5.制裁影响:
财产冻结:被制裁的实体在中国境内的或者由中国主体占有/控制的财产和财产权益均会被冻结,不得被转让、支付、出口、支出或以其他方式处理。
贸易限制:禁止我国境内的组织、个人与被制裁对象进行有关交易、合作等活动。被制裁对象将失去中国这一庞大市场及重要供应来源。
关键技术断供:中国控制全球 83% 稀土加工产能,若限制稀土、电池正极材料技术出口,美国重建供应链需 5 年以上,且重稀土分离技术仍依赖中国。
北京光曦国际咨询有限公司开发的本土化制裁名单筛查平台"全球查",它覆盖了 30 多个国家和组织的制裁清单数据,包括美国的 SDN 及实体清单、欧盟金融制裁名单、英国 HMT 清单、加拿大和澳大利亚制裁名单、世界银行不合格企业名单,以及中国商务部不可靠实体清单和出口管制管控名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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