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26〕163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26〕163号) 成方链
2026-08-14
13
导读:为进一步便利跨国公司集团资金归集使用,深化高水平金融开放,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26 年 8 月 13 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26〕163 号),明确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

这份新规自2026 年 9 月 14 日起施行,同时废止汇发〔2019〕7 号。对于存在境内外多家成员企业、跨境资金往来较多的集团企业来说,这是一项值得重点关注的政策变化。

一、简单理解:这次政策到底在做什么?

简单来说,就是允许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集团,把境内外人民币、外币资金以及部分跨境融资资金进行更集中、更统一的管理。集团可以指定一家境内成员企业作为“主办企业”,由主办企业通过国内资金主账户统一开展资金归集、余缺调剂以及部分跨境结算业务。

一句话概括:让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从“各家公司分别管资金”,进一步走向“集团统一管资金”。

二、资金池可以做哪些事情?

资金归集和余缺调剂:集团内部资金可以集中管理,把资金从闲置企业调剂到有资金需求的成员企业,提高整体使用效率。

经常项目集中收付:由主办企业通过国内资金主账户集中代理境内成员企业办理部分经常项目收支。

经常项目轧差结算:集团可以将一定时期内多笔经常项目应收应付进行集中核算,以净额形式办理结算,原则上每个自然月轧差净额结算不少于一次。

外债额度集中管理:符合条件的成员企业可以按照规定集中部分外债额度,由集团统一统筹使用。

境外放款额度集中管理:符合条件的成员企业也可以集中部分境外放款额度,提高集团境外资金调度能力。

集中办理结售汇:国内资金主账户可以集中办理经常项目、直接投资、外债和境外放款项下结售汇。

三、不是所有企业都能做,门槛并不低

新规明确,开展资金池业务需要满足较为完整的准入条件。对于普通地区企业,集团规模主要有两套标准,满足其中一套即可。

第一种:境内全部成员企业上年度本外币国际收支规模合计金额不低于等值7 亿元人民币。

第二种:境内全部成员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合计不低于10 亿元人民币,同时境外全部成员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合计不低于等值 2 亿元人民币。

如果主办企业注册在自由贸易试验区,门槛进一步降低,对应标准分别为3.5 亿元,或者境内营业收入 5 亿元加境外营业收入 1 亿元。

除此之外,还要具备真实业务需求、完善的跨境资金管理架构和内控制度、相应的电子管理系统,近两年没有重大跨境收付违法违规行为,涉及贸易外汇收支的成员企业货物贸易分类结果应为A 类,境内外成员企业合计不得少于三家。

四、这次最值得关注的,是“额度也能集中”

对于大型跨国集团来说,资金池真正有价值的地方,并不只是把账户里的钱归集起来,更重要的是部分融资和资金使用额度也可以进行集团化统筹。

外债额度:新规允许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集中管理部分成员企业外债额度。初始时期,跨境融资杠杆率为2,宏观审慎调节参数为 1.75。成员企业可以自行决定集中比例,但每年度最多调整一次。

境外放款额度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可以集中管理部分境外放款额度。初始时期,境外放款杠杆率为1,境外放款宏观审慎调节系数为 0.6。

这意味着,集团可以从整体角度考虑“哪里需要融资、哪里有资金、哪些额度应该集中”,资金配置会更加灵活。

五、轧差结算,对跨境业务较多的集团更实用

如果一个集团的境内外成员企业之间存在大量货款、服务费以及其他经常项目往来,过去往往需要一笔一笔进行跨境收付。

在符合资金池规则的情况下,可以把一定时期内的应收应付进行集中核算,通过净额结算减少实际跨境付款笔数。

不过要注意:按照规定需要凭《货物贸易外汇业务登记表》办理的业务,不得参加经常项目资金集中收付和轧差净额结算。

六、资金更便利了,但监管并没有取消

这是理解这份新规时需要特别注意的一点。资金池提高的是集团资金管理和办理效率,并不意味着企业以后可以不再证明业务真实性。

银行仍然需要按照“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的展业原则办理业务。对于资金性质不明确的,银行仍然可以要求企业提供相关单证。企业也需要按照规定进行涉外收付款统计申报、账户信息报送以及贸易信贷、贸易融资等相关报告。

另外,资金池归集的资本项目资金,在境内使用时仍需遵守资本项目收入使用负面清单等相关管理要求。

七、企业真正需要关注的是“能不能申请、怎么管理”

对于准备申请资金池的企业,建议先把几个基础问题理清楚。

先看集团结构:境内外成员企业之间是否存在符合要求的持股关系,成员企业数量是否达到三家以上。

再看规模条件:核对国际收支规模、境内营业收入、境外营业收入是否达到规定门槛。

再看合规情况:检查贸易分类、跨境人民币业务监管状态,以及近两年的跨境收付业务合规记录。

最后看实际需求:集团是否确实存在资金归集、轧差结算、外债额度集中或者境外放款额度集中等需求。

八、最后怎么理解这份新规?

从企业角度看,银发〔2026〕163 号最核心的变化,可以概括为三个词:

更集中:集团可以从整体层面统筹境内外本外币资金。

更便利:经常项目集中收付、轧差结算以及部分结售汇、资本项目资金使用更加便利。

更规范:资金池业务的准入、备案、额度、银行管理、数据报送和事中事后监管都有了更加统一的规则。

需要特别记住的是:新规自2026 年 9 月 14 日起施行,汇发〔2019〕7 号同时废止。
政策原文

-END-

点赞、分享、在看,掌握外汇、跨境最新动态

成方链:以区块链技术和“一币,两库,三中心”为载体的跨境业务交流平台

平台汇集数字金融前沿企业,背靠宏观政策,以数字人民币为载体,致力于全链路、多场景应用以及多币种兑换领域研究,深耕数字人民币 + 区块链 + 跨境金融科技创新。此外,我们提供境外一站式服务:公司注册、银行开户融资、红筹和 VIE 架构设计搭建、跨境税务财务筹划等。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成方链
各类跨境出海行业相关资讯
内容 903
粉丝 0
成方链 各类跨境出海行业相关资讯
总阅读112.9k
粉丝0
内容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