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12 日,欧盟《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法规》(Packaging and Packaging Waste Regulation,简称 PPWR) 法规全面实施(特定条款除外)
以下列举中国出口商必须了解的核心关键点,有出口欧洲的外贸人,包装合规调整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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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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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无限制:无论产品、包装在中国、东南亚、美洲等境外生产,只要投放欧盟市场,必须遵守法规;
包装全覆盖:零售销售包装、电商快递缓冲材料、工业运输缠绕膜、金属罐、纸箱、塑料瓶、复合膜、食品酱料小袋等全部纳入;
行业全覆盖:食品、美妆、家电、汽配、医疗器械、跨境小商品、餐饮外卖均在管控内;
销售渠道不限:线下经销商、亚马逊、独立站、FBA 海外仓、自发货 FBM 全部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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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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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WR 于 2025 年 2 月 11 日正式生效,分梯度落地,2026 年 8 月 12 日是基础合规红线,后续逐年收紧标准:
2025.02.11
法规正式颁布生效,法律框架落地
2026.08.12
重金属限值、食品包装 PFAS 管控、基础可回收设计、EPR 注册、符合性声明全面强制
2027 年起
餐饮外卖商家必须提供消费者自带容器免费灌装选项,一次性调味小袋、酱料独立包装逐步限制
2030.01.01
包装可回收评级需达 A/B/C 级(回收率≥70%),塑料包装强制最低再生料比例落地
2038.01.01
标准升级,仅 A/B 级高回收率包装可上市(回收率≥80%),低回收率的复合材质包装将被全面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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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 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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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金属限制
铅、镉、汞和六价铬的总含量不得超过 100mg/kg。
2. 食品接触材料中的 PFAS 限制
任意单个 PFAS 物质小于 25ppb(不包含 PFAS 聚合物);
靶向 PFAS 物质总和小于 250ppb(不包含 PFAS 聚合物);
所有 PFAS 物质总和小于 50ppm(包含 PFAS 聚合物)。
若总氟超过 50ppm,则制造商或进口商应向下游主体提供 PFAS 或非 PFAS 的氟含量证明。
3. 包装可回收性
2026 年 8 月 12 日起,所有投放欧盟市场的包装必须具备可回收性。此外,还设定了 2030 年和 2038 年分阶段实现的包装可回收性的目标。
4. EPR 注册
所有输欧包装必须在销售国完成 EPR(Extended Producer Responsibility,生产者责任延伸)注册,同时,非欧盟企业必须配欧盟授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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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企业合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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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摸清家底。按国别统计所有在售 SKU 的包装材质、重量、数量,建立包装物料清单(BOM)。
2. 物质筛查先行。重点检测重金属四项(Pb+Cd+Hg+Cr6+)和 PFAS(食品接触包装必测),建立供应链成分数据库。
3. 可回收性预评估。按 EN 13430 做 DfR 评估,识别 C 级以下风险包装,提前做材质替换或结构优化。
4.EPR 注册+AR 指定。确认销售国清单,逐国完成注册,指定合规授权代表,上传平台验证。
5. 技术文件+DoC。编制欧盟符合性声明(DoC)、技术文档(TD),存档至少 10 年,应对海关和平台稽查。
对于涉欧企业而言,合规不是选择题,而是生存题,违规企业可能面临产品禁售、强制召回,甚至被限制参与欧盟境内商业活动。
还没有做合规适配的输欧企业,务必立刻开始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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