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不能直接随意定价。如果前两种方法(相同/类似货物)无法使用,海关应进入第三步“倒扣价格法”。
相关文章:什么是“相同进口货物”和“类似进口货物”?如何运用同期单价?
*法律依据核验与更新:
倒扣价格法:依据"2024 年《计核办法》”第八条第三款及《计税价格办法》第二十三条,若采用倒扣法,应以国内有资质的价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国内市场批发价格为基础,扣除进口关税、进口环节税以及进口后的利润和费用。
20% 的扣除率:"2024 年《计核办法》”第八条第三款明确保留了“进口后的利润和费用综合计算为计税价格的 20%"这一规定。
合理方法(底线):只有在上述所有方法都无法使用时,才使用“合理方法”。但"2024 年《计税价格办法》”第二十七条明确禁止使用以下价格作为合理方法:境内生产的货物在境内的销售价格;可供选择的价格中较高的价格(即不能“就高不就低”);货物在出口地市场的销售价格;最低限价或武断、虚构的价格。
结论:海关如果直接采用“对保价”(通常较高)且未进行倒扣计算(未扣除利润、税费等),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雄狮有话说
雄狮观察创设以来,后台经常会收到有关进出口贸易、海关监管和走私罪等方面的提问和业务咨询。
针对雄狮观察读者们在进出口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和困境,雄狮团队现推出专业、简洁、易懂的『一问一答』系列。
有相关需求的读者们可在关注后,在后台留言留下您的问题和困惑,雄狮小编会定期收集整理并在『一问一答』系列中为您答疑解惑。
点个在看,分享给更多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