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顾:从漏诊到刑责
2026 年 6 月,江西抚州健强第五医院儿科医生韩杰结束了一年牢狱生活。出狱后,他发表声明称“认可诊疗疏漏,但不承认严重不负责任”,并准备申诉。此事引发舆论广泛关注:一方认为医生也是人,若一次漏诊即入狱将无人敢行医;另一方则认为两岁半孩童因漏诊死亡,医生必须承担刑责。
复盘事件经过:2024 年 2 月 17 日凌晨,一名 2 岁 6 个月男童因呕吐带血丝就诊。首诊医生韩杰初步诊断为肠梗阻等,采取保守治疗并交班给上级医生罗某。罗某查房后未改变方案。下午患儿病情恶化,家属未能及时找到儿科医生,后由外科医生建议转院。因医院未安排救护车及医护陪同,家属自行驾车转运途中,孩子出现呼吸心跳骤停,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后续鉴定显示,医院存在漏诊、延误病情等过错,建议过错参与度为 75%-95%。法院最终判定医院承担 85% 民事赔偿责任,卫健部门对相关医生作出行政处罚。然而,家属随后报案,警方以涉嫌医疗事故罪立案。2025 年 11 月,临川区法院一审认定韩杰“严重不负责任”,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禁业三年。2026 年 5 月,抚州市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法理辨析:过错是否等于犯罪
韩杰确实存在诊疗疏漏,如未检查腹股沟、未及时请外科会诊等,理应承担责任。但将其行为上升至刑事犯罪,值得商榷。
法院定罪依据在于韩杰违反诊疗规范,且检方证明其具备相关诊疗知识。然而,这并未完全回答两个核心刑事问题:其一,疏漏是否达到“严重不负责任”的程度?其二,个人过错与死亡结果之间是否存在排除合理怀疑的直接因果关系?
医疗过程是链条式的。韩杰交班后,上级医生查房未发现异常;患儿恶化时,当班医生缺位;转院时缺乏基本医疗保障。这些环节共同导致了悲剧。民事判决认定的是医院整体责任,为何刑事追责仅由首诊医生一人承担?
此外,医学具有不确定性,患儿未进行尸检,关键病理节点缺乏绝对清晰的答案。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远高于民事案件,剥夺人身自由不能建立在“很可能”的推断之上。刑法不应成为抚慰悲痛的工具,更不能忽视因果关系的严谨性。
行业警示:防御性医疗的代价
对韩杰的判刑不仅关乎个案公正,更将深刻影响整个医疗生态。在反过度医疗的大背景下,此案可能迫使医生转向“防御性医疗”。
对于医生而言,少做一项检查若导致漏诊,面临的是失业甚至坐牢的风险;而多做十项检查,即便大部分无用,成本主要由患者和医保承担,自身相对安全。在两难选择下,增加排除性检查成了最理性的自保手段。
这将导致医患关系陷入死循环:患者抱怨过度检查,投诉医生;医生为规避风险,进一步增加检查或推诿重症患者。最终,社会得到的不是一群敢于担当、诊断精准的医生,而是一群谨小慎微、层层转诊的“避险者”。
用刑法逼迫医生追求“零漏诊”,结果不会是医疗质量的提升,而是“零容错”环境下的高昂医疗成本与冷漠的医患关系。下一个为避免成为“韩杰”而开出大量检查单的医生,面对的正是我们每一个普通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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