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拟扩大 232 关税范围
当地时间 8 月 4 日,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BIS)在《联邦公报》发布征求意见通知,提议将 14 类新的钢、铝、铜衍生产品纳入 232 条款关税范围。征询期截至 2026 年 8 月 27 日。若该提案最终落地,新增的 14 类产品将面临“国家安全”关税。
扩张逻辑与法律依据
232 关税的法律依据源于 1962 年《贸易扩展法》第 232 条款,授权总统在认定进口产品威胁国家安全时调整关税。2026 年 4 月 2 日,特朗普签署第 11021 号公告,授权商务部长和贸易代表将更多衍生产品纳入 232 关税范围。商务部指出,钢、铝、铜是生产美国武器的关键材料,当前这些材料的进口数量或情况已构成对美国国家安全的威胁。
14 类拟新增产品及拟议税率
图源|《联邦公报》
BIS 提议,若这些产品被正式纳入 232 条款关税范围,适用税率如下:
- 多数产品:25%
- 农业用自装卸挂车和半挂车:15%
- 部分钢制容器(装有特定化学品):50%(该税率仅适用于钢制容器本身的价值,不包含容器内装载物)
- 轮胎式移动升降架、跨运车及其他自行式起重机:适用另行规定的税率安排
具体涉及产品及对应 HTSUS 税号如下:
1. 非片状结构铝粉(25%)
税号:7603.10.0000
2. 铜管乐器及其零件(25%)
税号:9205.10.0000, 9209.99.4080
3. 焊接机器及装置零件(25%)
税号:8515.90.2000
4. 独立式落地保险柜(25%)
税号:8303.00.0000
5. 电力导体电缆(25%)
税号:8544.49.2000, 8544.49.3040, 8544.49.3080, 8544.60.4000
6. 灭火器(25%)
税号:8424.10.0000
7. 热交换装置零件(25%)
税号:8419.90.3000
8. 液压动力发动机及电动机零件(25%)
税号:8412.90.9005
9. 轮胎式移动升降架及跨运车(特殊税率)
税号:8426.12.0000
10. 其他自行式起重机和移动升降架(特殊税率)
税号:8426.41.0090
11. 罐式挂车和罐式半挂车(25%)
税号:8716.31.00
12. 农用自行装卸挂车及半挂车(15%)
税号:8716.20.00
13. 其他挂车和半挂车(25%)
税号:8716.40.00
14. 装有液化丙烷、氧气、丙烯等化学品的钢制容器(50%)
注:仅对金属容器价值征收
税号:2711.12.0020, 2804.40.0000, 2901.22.0000
目前该提案仍处于公众意见征询阶段,尚未最终生效,最终税率以美国官方正式公告为准。
此外,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此前在公布“强迫劳动”301 关税措施时明确:已受 232 条款关税约束的产品,豁免于此次“强迫劳动”301 关税。这意味着232 条款关税不会与“强迫劳动”301 关税叠加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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