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东时间 7 月 25 日起,因违宪被最高法院裁定无效的 IEEPA 旧关税正式退出历史舞台。依托 1974 年《贸易法》301 条款的全新临时关税无缝衔接,覆盖全美 99.4% 进口商品,有效期设为 150 天。
此次政策调整将法律依据变更为司法判例中合法的 301 条款,大幅降低政策被推翻风险。虽然对华加征关税的底层逻辑未变,但明确了税负上限,旨在避免市场剧烈震荡。
具体税率方面:中国大陆及中国香港出口美国商品统一征收 12.5% 额外关税;14 个互惠经济体税率为 10%;石油、汽车、钢铁及符合美墨加协定(USMCA)的商品直接豁免。
1.生效与豁免时间
正式生效:美东时间 7 月 25 日 00:01,全球同步执行。
短期豁免窗口:7 月 28 日 00:01 前到港的在途货物,免征本次 12.5% 新关税。已发货及海运中的货柜无需承担额外成本,请务必核对到港时间。
政策有效期:150 天,到期后美方将重新评估并调整。
2. 分档税率划分
10% 税率(14 个互惠经济体):涵盖加拿大、墨西哥、欧盟、马来西亚、中国台湾省、英国、印尼、孟加拉、柬埔寨等。
12.5% 税率(46 个经济体,含中国):涵盖中国大陆、中国香港、越南、日本、韩国、泰国、印度、巴西、澳大利亚等。
全额豁免品类(不受本次关税影响):
能源原料:石油、天然气、化肥及部分民生食品。
金属整车:汽车、钢铁、铝、铜(已受 232 国家安全关税约束,不叠加 301 新税)。
北美合规货:完全符合《美墨加协定》USMCA 原产地规则的产品。
纺织专项:纺织品可申请棉花/纤维配额,享受额外减税机制。
3. 对华政策底线
美方明确承诺:本次 12.5% 加征后,总税负不会突破 2025 年 11 月中美贸易休战谈判约定的上限,不会突发超额加税,成本预期可控。同时,中美已成立联合贸易委员会,敲定首批约 300 亿美元非敏感商品,作为后续降关税的核心品类。
本次关税切换虽带来短期成本压力,但整体税负上限锁定、设置豁免窗口期,叠加中美持续贸易对话,市场无需过度恐慌。
对美外贸已进入关税常态化时代,单纯低价内卷的模式难以为继。合规减税、供应链多元化及产品高附加值升级,才是长期稳定盈利的核心解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