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7 日,美国移民政策圈传来重磅消息:美国国土安全部(DHS)已向白宫管理和预算办公室(OMB)提交编号为 RIN 1615-AD22 的拟议规则,旨在取消非移民签证持有者的"60 天宽限期”。
这意味着,自 2017 年生效至今的 H-1B、L-1、O-1、TN 等工作签证的“安全网”可能面临拆除。一旦新规落地,外籍员工在裁员或辞职后将立即失去合法身份,再无缓冲期寻找新雇主或转换身份,“失业即失身份”将从风险警示变为现实。
面对这一潜在变局,EB-1A(杰出人才)和 EB-5(投资移民)成为两大核心应对方案。本文将依据 2026 年最新官方规则,深度解析这两条路径的优劣与适用性。
一、60 天宽限期:从“救命稻草”到“濒危物种”
现行 60 天宽限期源于奥巴马政府 2016 年最终规则,于 2017 年 1 月 17 日生效,覆盖 E-1/E-2/E-3、H-1B/H-1B1、L-1、O-1 及 TN 等主要工作签证。根据联邦法规 8 CFR 214.1(b) 及 8 CFR 214.2,非移民员工在雇佣关系终止后,享有最长 60 天的合法停留期,用于求职、转换雇主或变更身份。
然而,DHS 于 2026 年 8 月 6 日将 RIN 1615-AD22 提案送交 OMB 下属信息与监管事务办公室(OIRA)审查。据 Bloomberg Law 报道,该规则核心意图是消除这一酌定宽限期,以契合“减少外籍人才抢夺本土就业机会”的政策导向。
资料图,来源:Andrew Kreighbaum
需注意的是,截至 2026 年 8 月 10 日,该规则尚未进入公众意见征询程序,更未正式生效。按照《行政程序法》,OIRA 审查后,DHS 还需发布拟议规则并开放至少 30 天的公众评议期,经审阅修改后方可公布生效日期。
因此,现行 60 天宽限期依然有效,但政策风向已变。提前规划不再是“可选项”,而是关乎身份的“必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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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EB-1A:以顶尖才华“自我担保”,无需雇主
面对 H-1B 的不确定性,EB-1A 杰出人才绿卡提供了一条不依赖雇主、完全自主控制的路径。
根据 USCIS 政策手册第 6 卷第 F 部分第 2 章,EB-1A 适用于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具有杰出能力的人士。申请人需证明其拥有持续的国家或国际声誉,且入境后将继续在该领域工作并为美国带来实质性利益。
核心优势
EB-1A 支持自我申请(self-petition),无需雇主担保或劳工证。一旦 I-140 获批,即便 H-1B 失效,也可在特定条件下申请身份延期或转换,彻底摆脱“被裁员即被遣返”的困境。
认定标准
USCIS 将“杰出能力”定义为“极少数已上升到最顶尖水平的人”。申请人需获得过国际公认的重大奖项(如诺贝尔奖、奥运金牌),或满足以下 10 项标准中的至少 3 项:
- 获得国家级或国际级奖项;
- 拥有需杰出成就方可加入的专业协会会员资格;
- 专业媒体或主流媒体报道个人成就;
- 以个人或评委身份参与他人作品的评审;
- 对领域有原创性科学、学术、艺术或商业贡献;
- 在专业期刊发表学术文章;
- 作品在艺术展览或展示中展出;
- 在著名机构担任领导或关键角色;
- 获得远高于同行的薪金或报酬;
- 在表演艺术领域取得商业成功。
2026 年司法利好
2026 年 1 月,美国内布拉斯加州联邦地区法院裁定 USCIS 的“最终 merits 认定”(Final Merits Determination)概念在行政程序法下不合法,USCIS 随后于同年 6 月 10 日撤回上诉。这意味着,只要申请人客观满足三项标准,USCIS 不能再以“整体未达顶尖”为由随意拒批,法律环境更为有利。
示意图,来源:AI 生成
三、EB-5:用资本换“双递交”红利,锁定留美安全区
对于不具备顶尖成就但有一定资金储备的申请人,EB-5 投资移民是高效的"Plan B"。
根据 USCIS 政策手册及《EB-5 改革与诚信法案》(2022 年),EB-5 每年分配约 10,000 张签证。投资门槛方面,标准投资额为 105 万美元,目标就业区(TEA)为 80 万美元,并须创造至少 10 个全职就业岗位。
2026 年窗口期红利
预留签证类别(农村 20%、高失业率 10%、基础设施 2%)目前无排期,允许在美国境内的申请人进行“双递交”——同时提交 I-526E 移民申请和 I-485 身份调整申请。
根据规定,I-485 pending 期间即可申请 EAD 工作许可和回美纸(AP),实现“准绿卡”待遇,不再依赖任何雇主担保。此外,自 2026 年 3 月 30 日起,USCIS 对 I-526/I-526E 实行先入先出(FIFO)处理,优先审理预留签证类别,许多案例在 6-8 个月内即获批准。
示意图,来源:AI 生成
四、EB-1A vs EB-5:哪条路更适合你?
EB-1A 与 EB-5 的适用逻辑截然不同,选择取决于个人背景、职业成就和资金状况。
1. 适用人群
EB-1A 面向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的顶尖人才,通常拥有国际奖项、高被引论文或行业领导地位。EB-5 则面向资金充裕的投资者,要求最低投资 80 万至 105 万美元并证明资金来源合法,对个人专业成就无特殊要求。
2. 资金成本
EB-1A 费用相对低廉,主要为律师费和申请费,总计数千美元。EB-5 需投入大额本金(80 万 -105 万美元)及项目管理费、律师费等,资金压力较大。
3. 雇主依赖
两者均无需雇主担保。EB-1A 通过自我申请提交 I-140,EB-5 通过自行投资提交 I-526E,均能从根本上摆脱工作签证“失业即失身份”的困境。
4. 审批周期
EB-1A 可选择加急处理,I-140 可在 15 个工作日内出结果,但后续绿卡排期视出生国别而定。EB-5 预留签证类别目前无排期,境内申请人可“双递交”快速获得 EAD 工卡和回美纸,是当前最大的时间红利。
5. 风险考量
EB-1A 的挑战在于极高的证明标准和严格的审查,但获批后身份稳定且无投资风险。EB-5 的风险主要源于商业不确定性及创造 10 个就业岗位的硬性要求,若项目经营不善可能影响绿卡获批甚至导致本金损失。
综上所述:若拥有国际奖项、高被引论文或行业影响力,EB-1A 是首选;若资金雄厚且希望立即摆脱 H-1B 束缚,EB-5 的“双递交”是目前最快捷的“安全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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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政策未定,行动需早
DHS 的 RIN 1615-AD22 提案尚在襁褓,但其出现已向所有在美外籍工作者敲响警钟:60 天的安全感可能随时归零。
无论选择以才华自立的 EB-1A,还是以资本护航的 EB-5,核心都在于趁窗口期未关,尽早启动。在新政策来临之前,每一分准备,都是未来多一份的选择权。
*参考资料来源:美国 DHS、OMB、USCIS、HS OIRA RIN 1615-AD22 提案、USCIS 政策手册及 2022 年 EB-5 改革法案、彭博社综合新闻报道整理,侵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