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捷律师团队
2026 年 7 月 27 日,欧盟《人工智能数字综合法案》(Digital Omnibus on AI)正式生效。该法案旨在统一协调数字立法,解决此前法规累积造成的行政与技术负担,为企业打造更为灵活、务实的数字监管体系。
本文结合实务经验,深度拆解新法背后的政策红利、合规红线及中国企业的应对策略。
谁能享受政策礼包,谁又被戴上了紧箍咒?
一、企业合规减负
1. 合规豁免延伸至中小盘企业(SMC)
新规将部分合规豁免与倾斜保护措施,由中小企业(SME)延伸至中小盘企业(SMC)。
企业规模判定标准:
- “中小企业”(SME):职工人数少于 250 人,且年营业额不超过 0.5 亿欧元或资产总额不超过 0.43 亿欧元。
- “中小盘企业”(SMC):职工人数少于 750 人,且年营业额不超过 1.5 亿欧元或资产总额不超过 1.29 亿欧元。
具体减负措施:
- 简化技术文件:SMEs 与 SMCs 可采用简化方式提供高风险 AI 系统技术文档,欧盟委员会将制定统一简化表格。
- 相称的质量管理体系(QMS):QMS 的实施难度需与企业规模相称。允许小企业采用更灵活的方式完成合规记录,但安全标准与保护水平不得降低。
- 优先接入监管沙盒:欧盟层面监管沙盒优先向 SMEs 和 SMCs 开放,帮助其在安全环境中测试,降低试错成本,缩短产品上市周期。
2. 不强制要求人工智能素养达标
新规明确,提供商和部署者应采取相称措施支持员工提升 AI 素养,但不要求保证任何个人达到特定水平。合规重点在于“是否提供合理培训与支持”,而非“员工是否全部达标”,以避免过度增加企业负担。
二、优化高风险人工智能系统监管
1. 收紧“高风险”判定标准
针对此前“安全组件”定义不清导致监管范围过大的问题,新规明确:只有当组件履行“安全功能”,或其故障直接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时,才构成安全组件。
仅用于辅助用户、优化性能、提升效率等非安全相关功能的 AI 系统,不被视为具备安全功能。即使嵌入受监管产品中,也不自动具备安全功能属性。
2. 延缓高风险 AI 合规义务实施时间
因关键协调标准尚未出台,新规推迟了部分高风险 AI 系统的合规义务实施时间:
- 生物识别、关键基础设施、招聘系统等(附件三):推迟至2027 年 12 月 2 日适用。
- 嵌入医疗器械、汽车中的系统(附件一):推迟至2028 年 8 月 2 日适用。
延期旨在等待标准成熟,避免企业在无标可依时盲目猜测,并非降低监管门槛。
三、补充生成式人工智能风险治理规则
1. 新增禁止性实践
严禁未经自然人明确同意,利用 AI 生成或操纵可识别自然人的私密部位图像、视频或露骨性活动材料。此举为打击“裸体应用”及深伪勒索提供了坚实法律依据,划定了生成式 AI 的道德与法律底线。
2. 明确偏见检测中的特殊数据处理规则
为解决算法偏见检测难题,新规允许在特定情况下依法处理种族、宗教等敏感个人数据以进行偏见检测与纠正。但必须严格落实 GDPR 规定的保障措施,如假名化、匿名化、严格访问控制及全流程记录。
四、强化人工智能治理
1. 增强人工智能办公室集中监管
欧盟人工智能办公室获得专属管辖权,负责监管基于通用大模型开发的系统(同一提供者开发),以及集成于超大型在线平台或搜索引擎的 AI 系统,实现点对点高效监管。
2. 推广监管沙盒与真实世界测试
新规允许在监管沙盒之外的真实世界条件下,对附件一涵盖的高风险 AI 系统进行测试,以便更全面地评估和验证系统合规性。
中国 AI 企业出海合规提示
面对欧盟精细化监管趋势,中国 AI 企业应从以下三点完善合规体系:
1. 精准核算身份,善用绿色通道
对照 SME 及 SMC 标准厘清定位。若符合条件,积极利用简化技术文档表格与相称的 QMS 要求,有效降低合规成本。
2. 重估高风险认定,抓住窗口期
重新梳理产品架构,争取将非安全核心功能排除出高风险范畴。对于确属高风险的系统,利用 2027-2028 年的缓冲期,提前建立技术文档与质量管理体系,跟踪后续标准,确保届时快速达标。
3. 严守内容红线,规范数据使用
涉及生成式 AI 的企业须建立严格的“知情 - 同意”机制,杜绝非法生成私密内容。涉及偏见检测需处理敏感数据时,务必落实假名化、匿名化等安全措施,确保符合 GDPR 与新法案的双重要求。
注:本文内容仅为一般性法律合规资讯分享与实务解读,不构成针对性法律意见或服务承诺。具体合规要求以市场国官方生效法规为准。
参考文献:
https://eur-lex.europa.eu/eli/reg/2026/1744/oj/eng
@王捷律师
垦丁(广州)律所创始合伙人、主任
荣登钱伯斯 2026 大中华区 TMT:数据保护和隐私律师榜单
jie.wang@kindinglaw.com
+86 13650790754
● 曾在阿里巴巴大文娱集团、国际律所与海外仲裁委员会工作,积累了 15 年 + 科技型公司实务经验。持有 CIPP/E、CIPM、AIGP、区块链应用操作员、数据安全师、数据合规官等证书。
● 专业领域:企业出海合规、全球数据合规、互联网综合合规、知识产权攻防等。
● 业务领域:移动互联网、智能软硬件、智能网联汽车、跨境电商、AIGC、Web3.0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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