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快讯 | 刚刚!美国商务部终裁:对中国木质家具征收216.01%反倾销税(附产品税号和清单)

快讯 | 刚刚!美国商务部终裁:对中国木质家具征收216.01%反倾销税(附产品税号和清单) 瑞安市国际商会
2026-08-14
11
导读:美国商务部决定对11家中国企业木质家具征收216.01%反倾销税,8月12日起生效实施。

美东时间 2026 年 8 月 12 日,美国国际贸易管理局在《联邦公报》发布公告:美国对华木质卧室家具日落复审终裁出炉。美国商务部认定,11 家受审中国企业未能证明具备单独关税税率资格,将被视为“中国整体实体”(China-wide entity),统一适用 216.01% 的反倾销税率。

图源:贸易夜航

涉案企业名单及处罚决定

本次被裁定适用中国整体实体税率的 11 家企业如下:

  1. 伟佳企业发展 (上海) 有限公司(Fine Furniture (Shanghai) Ltd.)
  2. 江门健威家具装饰有限公司(Jiangmen Kinwai Furniture Decoration Co., Ltd.)
  3. 江门健威国际家具有限公司(Jiangmen Kinwai International Furniture Co., Ltd.)
  4. Nathan International Ltd., Nathan Rattan Factory
  5. Rui Feng Woodwork Co., Ltd., Rui Feng Lumber Development Co., Ltd., Dorbest Ltd.
  6. 沈阳赛宁东兴家私有限公司(Shenyang Shining Dongxing Furniture Co., Ltd.)
  7. 万福阁家具 (昆山) 有限公司(Wanvog Furniture (Kunshan) Co., Ltd.)
  8. Yeh Brothers World Trade Inc.
  9. 漳州市国辉工贸有限公司(Zhangzhou Guohui Industrial & Trade Co. Ltd.)
  10. 中山福溢家具有限公司(Zhongshan Fookyik Furniture Co., Ltd.)
  11. 深圳市新富都家私有限公司(Shenzhen New Fudu Furniture Co., Ltd.)

美国商务部已指示海关对上述企业出口的木质卧室家具征收反倾销税。

  • 适用税率:216.01%(统一税率);
  • 生效时间:2026 年 8 月 12 日;
  • 清算执行:公告发布 35 天后,美国海关将正式按此税率进行清算。

税率适用特别说明

  • 已有单独税率者:继续使用原有保证金税率;
  • 无单独税率或未获确认者:包括上述 11 家企业在内,均适用 216.01% 税率;
  • 非中国出口商:按其供应链中中国出口商的适用税率执行。

征税产品范围与排除项

涉案产品定义:原产于中国的木制卧室家具(Wooden Bedroom Furniture from China)。

涉及海关编码(HTSUS):9403.50.9042、9403.50.9045、9403.50.9080、9403.90.7005、9403.90.7080、9403.50.9041、9403.60.8081、9403.20.0018、9403.90.8041、7009.92.1000 和 7009.92.5000。

只要是以木材为主要材料、风格统一的卧室成套家具(如床、柜、桌等),均属征税范畴。非卧室家具或纯藤/竹制家具不在列。

1. 征税类别明细

木床类:包括高层床、上下铺、普通床及其组件(床头板、床尾板、护板、顶篷等)。

储物柜类:涵盖床头柜、衣柜、梳妆台、化妆台、门厅柜、各类抽屉柜及箱柜(含带镜款式)。

桌台类:书桌、电脑桌、书柜、写字台(含与柜体融合式设计)。

其他:符合上述卧室风格的其他木质家具。

2. 材质判定规则

  • 必须以木材为主要材料;
  • 允许混用金属、玻璃、塑料、皮革等装饰件,但不得占主导;
  • 无论是否组装、完工或上漆,均在征税范围内。

3. 明确排除项目(不征税)

  • 坐具类:椅子、沙发、凳子、沙发床等;
  • 睡眠辅助类:床垫、床撑、婴儿床、水床、折叠床框架;
  • 办公家具:文件柜、办公桌椅等;
  • 餐厨家具:餐桌、餐椅、酒柜、餐边柜等;
  • 客厅及其他家具:电视柜、茶几、娱乐系统柜等;
  • 特定材质:主要由藤、竹、弯木制成的家具;
  • 其他:独立金属床护板、珠宝收纳柜等非卧室成套风格产品。

案件背景回顾

美国对华木制卧室家具反倾销措施已实施逾二十年。该案始于 2003 年 12 月,初裁倾销幅度为 5.07% 至 198.08%,2005 年调整为 0.83% 至 198.08%。此后历经多次行政复审与日落复审,目前仍维持高税率状态并持续进行新的复审程序。

来源:浙江贸促综合整理自贸易夜航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瑞安市国际商会
各类跨境出海行业相关资讯
内容 1765
粉丝 0
瑞安市国际商会 各类跨境出海行业相关资讯
总阅读19.1k
粉丝0
内容1.8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