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六部门联合发文:全面推行职工带薪错峰休假,激活文旅消费潜力
8 月 5 日,河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政府国资委及省总工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职工带薪错峰休假的通知》。该政策旨在强化职工休息休假权益保障,通过推行错峰休假机制释放假期消费潜力,助力河南建设文旅强省与消费大省。
一、压实主体责任,确保带薪年休假应休尽休
依法保障全员权益:用人单位须严格执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凡连续工作满 12 个月的职工,无论编制、合同形式或用工性质(含劳务派遣、临时用工),均平等享有休假权。休假天数标准为:累计工作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享 5 天;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享 10 天;满 20 年及以上的享 15 天。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婚产、育儿、陪护等假期不计入年休假。
优化审批流程:机关事业单位应简化流程,推行“个人申请、单位备案”制;企业需结合生产经营实际优化审批,严禁层层加码或变相限制。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领导干部须带头休假,推动全员休满休足。
建立台账与动态调整:用人单位应年初制定并公示全员年休假计划,建立管理台账。支持分段、分次休假,大型单位可实行分部门滚动休假。政务窗口、医疗、应急等特殊岗位推行 AB 岗互补和错峰轮休。计划调整需与职工协商一致。
规范未休报酬支付:确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休假的,须征得职工同意,并按日工资收入的 300% 支付报酬。严禁以未休年假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不得以绩效考核、晋升等理由胁迫职工放弃休假。
二、创新统筹模式,科学实施错峰休假
时间错峰:引导职工将年假与周末、法定小长假及寒暑假衔接,形成 3 至 7 天弹性长假。鼓励试行“周五下午 + 周末 + 年假”的短途度假模式。结合清明、端午、中秋及民俗节庆灵活安排,倡导避开五一、国庆旺季,选择春秋季错峰出行,缓解交通与景区压力。
人群错峰:优先保障孕期、哺乳期及需照料老人、未成年子女的职工权益。鼓励夫妻共休育儿假。建立学龄子女信息台账,结合寒暑假优先审批有学生家庭的休假申请,支持亲子研学等活动。对异地务工人员适当倾斜休假时段。
岗位错峰:政务大厅、执法值守等岗位实行季度轮休,节假日值守人员节后补休。生产制造企业在淡季集中安排一线骨干休假;文旅、商超等服务行业在节后 1 至 2 个月统一安排分段休假。应急抢险等单位需提前制定专项方案,严禁长期积压休假权益。
三、深化产休融合,打造错峰消费新场景
部门协同释放潜力:多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出台配套扶持举措。鼓励 A 级景区、民宿面向错峰职工推出优惠套票及主题度假产品;交通部门优化非旺季班次并推出票务优惠。
全域开展促销:重点向 3 至 4 月、9 至 10 月等错峰时段倾斜发放文旅消费券。鼓励酒店、民宿推出连住折扣和家庭套餐,景区在工作日下调门票,推行“门票 + 住宿 + 餐饮”打包优惠。依托乡村旅游、黄河文化等资源打造特色线路,带动县域消费增长。
丰富供给:立足古都文化与山水资源,开发微度假、康养休闲等产品。结合地方庙会、丰收节打造特色消费场景,引导职工就近错峰休闲,分流热门景区客流。
四、强化监督执法,构建政策落地闭环
畅通维权渠道:人社部门将年休假落实纳入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开通线上线下投诉通道,对违规行为快速立案整改。工会利用 12351 热线及监督函督促企业整改。
常态化督查:组织、人社部门联合开展年度督查,对落实不力的机关事业单位约谈通报。国资部门督促国企发挥示范作用。多部门联合对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重点抽查劳动密集型企业。
奖惩机制:对成效突出的单位在诚信评价、文明单位评选中加分,并在稳岗补贴等方面给予倾斜。对拒不执行、克扣报酬的单位,依法责令补发并加付赔偿金;拒不整改者记入信用档案并公开曝光。
五、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尊重休假社会氛围
政策解读:依托各类媒体及企业培训渠道,常态化解读政策法规,明确职工权利与维权途径,引导企业树立依法用工理念。
转变观念:摒弃“不休年假才是奉献”的错误文化,选树典型案例,明确正常休假不影响考核晋升,消除职工“不敢休、不愿休”的心理负担,营造尊重休息权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地各单位需切实提高认识,统筹平衡工作运转与职工权益,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来源:北京青年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