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 8 月 6 日,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公告,依据《1962 年贸易扩展法》第 232 条,对半导体与太阳能光伏产业的核心原材料多晶硅及其下游衍生品实施“最低进口价格 +15% 从价关税”的混合贸易管制机制。该政策将于2026 年 12 月 4 日正式生效。
美方声称,此举旨在保护美国国内多晶硅制造商免受外部竞争冲击,通过设定“最低价门槛”并叠加关税,减少对国外低价产品的依赖。
多晶硅及光伏产品最低进口价格明细
公告明确规定了四类产品的最低进口价格标准:
- 多晶硅:每公斤 21 美元;
- 多晶硅锭和硅片:每公斤 100 美元;
- 太阳能电池:每瓦 0.22 美元;
- 太阳能组件:每瓦 0.38 美元。
自美东时间 12 月 4 日起,申报价值低于上述标准的货物须补缴差额;未提交价格证明的,将直接按最低进口价征收特定关税。在此基础上,美国还将对多晶硅锭、硅片、太阳能电池片及组件等衍生产品加征 15% 的从价关税。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新增的第 232 条关税将与产品现有的普通关税、301 关税、反倾销税、反补贴税及其他费用叠加征收。正式实施前设有约 4 个月缓冲期,相关企业可利用此窗口期调整合同与供应链布局。
美国商务部拟扩大金属衍生产品征税清单
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BIS)于 2026 年 8 月 4 日发布联邦公报通知,征求公众意见,拟将 14 类额外的铝、钢和铜衍生产品纳入第 232 条款关税范围,以填补原有征税清单的品类空白,预计近期公布最终方案。
这些产品将面临15%、25% 和 50%三档 232 关税,税额按全额海关价值计算。
拟纳入征税的 14 类金属衍生产品清单
根据通知,拟纳入的产品主要包括:
- 非片状结构铝粉(HTSUS 7603.10.0000)
- 黄铜管乐器及其零件和配件
- 焊接机及焊接设备的零件
- 独立式落地保险柜
- 特定电力导电缆
- 灭火器
- 热交换装置的零件
- 直线作用液压动力发动机及电动机零件
- 轮胎式移动起吊架及跨运车
- 其他自行式起重机及移动起吊架
- 罐式挂车和半挂车
- 农业用途的自装/自卸挂车和半挂车
- 其他特定挂车和半挂车
- 装有特定化学品(丙烷、氧气、丙烯)的钢制容器
这是继 2026 年 4 月和 6 月特朗普总统大幅调整钢、铝、铜第 232 关税框架后,又一次扩大范围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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