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外贸动态显示,贸易风险往往在正式征税前便已显现。澳大利亚对中国焊接钢丝网片征收最高 45.3% 的临时保证金;美国多起日落复审及 337 调查也明确了关键时间节点。对企业而言,订单管理重心正从单一关注税率,转向对数量阈值、程序节点及截止日期的综合管控。
60 秒速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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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 RASFF 第 28 周通报:11 项涉及中国大陆输欧产品。 -
印尼对武钢热轧板卷作出反倾销终裁,建议税率低于此前临时税。 -
哥伦比亚对中国柠檬酸启动反倾销调查。 -
澳大利亚对中国焊接钢丝网片征收 28.4%—45.3% 临时保证金。 -
澳大利亚将中国二氧化钛调查时间线延长至 2027 年。 -
美国启动中国无缝钢管第三次双反日落复审。 -
美国对中国立式发动机及零部件作出日落复审终裁。 -
美国对中国无螺栓钢制货架作出日落复审终裁。 -
美国另一液晶玻璃基板 337 案进入救济意见征集阶段。 -
纳米比亚首家银行启动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服务。
一、阈值判定比现行税率更关键
01 欧盟 RASFF 第 28 周通报:11 项涉及中国大陆输欧产品
02 印尼热轧板卷终裁建议税率下调
印度尼西亚反倾销委员会对武钢生产的热轧板卷作出肯定性终裁,建议征收 5 年反倾销税,标准为 4.87% 从价税或 28.06 美元/吨从量税,较此前 17.50% 的临时税率显著下降。
税率下调对订单构成利好,但目前仅为委员会建议。企业应待最终执行文件发布后,再确认计税方式、生效日期及临时税处理方案,避免过早将建议税率写入长期报价。
03 澳大利亚焊接钢丝网片开始收保证金
澳大利亚对中国焊接钢丝网片作出肯定性初裁,自 8 月 8 日起以保证金形式征收临时反倾销税。三家列名企业税率为 28.4%—32.3%,其他中国出口商高达 45.3%。
同日,案件基本事实报告和终裁时间延后,预计分别不晚于 9 月 30 日和 12 月 3 日。钢材企业需严格核对生产商身份、出口商名称、海关编码及装运时间,精细化管理订单,不可简单套用“中国税率”。
二、程序延期不代表风险暂停
04 哥伦比亚调查中国柠檬酸
哥伦比亚对原产于中国的柠檬酸(税号 2918.14.00.00)启动反倾销调查,倾销调查期为 2025 年 3 月 19 日至 2026 年 3 月 18 日。
立案虽未立即征税,但历史订单、定价机制、客户结构及产品范围均将接受审查。相关企业应尽早整理调查期内的销售与成本资料,避免临近问卷截止日才匆忙补录。
05 澳大利亚二氧化钛调查延至 2027 年
澳大利亚将中国二氧化钛反倾销调查的基本事实报告截止日期延至 2027 年 4 月 6 日,终裁报告延至 2027 年 6 月 3 日。涉案产品主要涉及海关编码 3206.11.00.48。
调查周期拉长意味着不确定性将跨越多个合同与预算周期。企业需预留保证金、追溯调整及最终税率变动的情景预案,切勿将“延期”误读为风险解除。
06 美国无缝钢管进入第三次日落复审
美国对中国无缝碳钢和合金钢标准管、管线管及压力管启动第三次双反日落复审。利益相关方需完成商务部应诉登记,并于 9 月 2 日前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回复意见。
日落复审旨在评估取消措施后倾销、补贴或产业损害是否可能继续或复发。旧税令不会因“进入复审”而自动失效,出口企业务必将程序截止日纳入法务与销售协同管理。
三、终裁后仍需关注后续环节
07 立式发动机日落复审终裁
美国商务部裁定,若取消对中国 99cc—225cc 立式发动机及其零部件的措施,补贴可能以 2.84%—18.13% 的税率继续或复发,倾销幅度判定为 541.75%。
08 无螺栓钢制货架日落复审终裁
美国商务部对中国无螺栓钢制货架的反倾销幅度判定为 112.68%,反补贴税率为 12.40%—80.39%。
上述两项均为商务部日落复审终裁,并非最终落地执行。企业仍需密切关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产业损害审查结果,以确认税令是否最终延续。
09 另一液晶玻璃基板 337 案征求救济意见
美国 ITC 就液晶玻璃基板案(337-TA-1433)的可能救济措施向公众及政府机构征求意见,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日为 9 月 8 日。行政法官建议,若最终认定侵权,可对列名被告相关产品发布有限排除令。

终裁后的审查与执行
目前处于救济意见征集阶段,排除令尚未生效。涉案企业及上下游客户需仔细核对产品范围、专利细节、被告主体及提交期限,避免将建议措施误读为最终结果。
四、结算通道新变化
10 纳米比亚首家银行接入 CIPS 服务
标准银行纳米比亚子行于 8 月 10 日正式启动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服务,成为该国首家提供此服务的银行,为中纳贸易增添了本地化人民币结算通道。
接入系统并不意味着所有企业自动获得成本优势。对纳米比亚有业务往来的企业,应向开户行确认实际覆盖币种、费率、到账时效、授信政策及汇率避险安排,再决定是否调整合同结算条款。
易运盈研判
本周十项关键信息可归纳为四个核心节点:数量阈值、临时措施、程序截止日及最终执行文件。它们分别决定了订单合规性、现金流预留额度、材料提交时限以及报价更新时机。
建议企业建立“节点管理表”:针对重点订单,记录适用国家、产品税号、当前程序阶段、下一关键日期、潜在税负及责任人。对于尚在调查或仅有建议税率的案件,报价中应保留调整条款;对于已有明确截止日的案件,应将材料准备工作前置至业务可执行阶段。
外贸风险并非突发,而是在一系列节点中逐步具象化。企业越早将这些节点纳入订单管理体系,越能避免在税率落地后陷入被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