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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沿用 30 年的内部定价规则,可口可乐公司陷入一场涉及 200 亿美元税款及利息的转让定价税务诉讼。近日,该案在美国第十一巡回上诉法院进行口头辩论,核心争议在于可口可乐是否通过内部许可和转让定价机制将利润不当转移至低税率地区。判决结果不仅关乎巨额补税,更将深刻影响美国跨国企业的利润分配与国际税收征管规则。
横跨 30 年的税务纠纷
此案最早可追溯至 1996 年。当时,可口可乐公司与美国国内收入局(IRS)就 1987 年至 1995 年的税务审计达成协议,确立了“留存总利润 10%,剩余由母公司与海外子公司均分”的分配方法。随着全球业务扩张,该方法导致海外子公司留存利润过高,引发 IRS 不满。
2015 年,IRS 认定可口可乐在 2007 年至 2009 年间向爱尔兰、巴西等七国子公司收取的授权费用过低,要求将超 90 亿美元利润重新划归美国母公司并补税。2017 年,美国税务法院承认 1996 年协议有效,豁免了部分罚金,但未免除税务责任。
随后,美国税务法院在 2020 年和 2023 年两度支持 IRS,裁定可口可乐交易结构不当,压低了对无形资产的收入确认。法院采纳 IRS 提出的可比利润法,并忽视巴西法律对特许权使用费的上限限制,认定相关股息应按特许权使用费补税。
2024 年 8 月,法院最终裁定可口可乐需补缴约 60 亿美元税款及利息。为遏制利息增长,公司已先行缴纳并提起上诉。若上诉失败,预计还需补缴 2010 年至 2025 年间的税款,总额或突破 200 亿美元,远超其 2025 年全年净利润。目前,公司仅为此计提了 5.2 亿美元准备金。
双方围绕两大争议点交锋
6 月 25 日的口头辩论中,双方焦点集中在两大核心争议点,其走向将决定 200 亿美元补税是否落地。
首先是 1996 年和解协议的适用期限。可口可乐主张其运营严格遵循该协议,IRS 事后推翻属“钓鱼执法”,违背信赖预期。IRS 则辩称,该协议仅适用于 1987 年至 1995 年,且仅豁免罚金未免除税务责任,税务部门拥有重新分配关联收入的法定权限。
其次是“受阻收入规则”的法律效力。该规则允许 IRS 对外国子公司因当地法律无法汇回的特许权使用费征税。此前判决依据“雪佛龙原则”支持 IRS 无视巴西法律上限。然而,2024 年 6 月美国最高法院在"Loper Bright 案”中推翻了该原则。可口可乐据此主张原判决法律依据失效;IRS 则坚持国会已明确授权其制定规则,法院应尊重行政部门的专业判断。
尽管 IRS 一审胜诉,但可口可乐获得了广泛行业支持。除安永外,德勤、普华永道和毕马威联合提交意见书,指责 IRS 行为武断,削弱税收制度信心。美国商会等机构亦表态支持。庭审中,法官指出 IRS“追溯性”改变分配方法可能违反正当程序,但要求可口可乐提供更多证据。
跨国企业高度关注该案进展
本案被誉为转让定价争议的“超级碗”。过去数十年 IRS 在此类诉讼中屡屡败诉,此次首胜使其执法底气大增。
若可口可乐败诉,不仅面临 200 亿美元补税及未来税负永久增加,该案还将成为 IRS 激进执法的标杆,迫使更多大型跨国企业将利润留美纳税。
若可口可乐胜诉,将为其他面临类似争议的跨国企业提供有力判例,严重冲击 IRS 过去数十年的执法成果,大幅提升后续同类案件推进难度。
因此,本案结果备受瞩目。众多科技、制药类跨国企业在申报“与知识产权及全球运营相关的利润”时,正面临 IRS 的类似审查,本案走向将直接影响其税务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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