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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合规新风向!ICCR发布化妆品电子标签通用原则

全球合规新风向!ICCR发布化妆品电子标签通用原则 中贸合规中心
2026-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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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化妆品电子标签未来的发展趋势。


随着数字技术与移动互联网的深度普及,全球化妆品行业正加速迈向产品信息数字化时代。我国自 2026 年 2 月起,已在北京上海、广东等六省市及海南离岛免税渠道启动为期三年的电子标签试点工作。


2026 年 7 月,国际化妆品监管合作组织(ICCR)发布《化妆品电子标签及数字信息提供通用原则》(以下简称《通用原则》),从消费者友好、平稳过渡及技术中立三个维度,为全球物理标签向电子标签转型提供指导依据。


为助力企业把握全球市场动向,ZMUni 中贸合规中心将深入解读该《通用原则》核心内容、国内执行进展及未来发展趋势。


1

《化妆品电子标签及数字信息提供通用原则》内容解读

ICCR(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on Cosmetic Regulation)是由美、欧、日、加等国家和地区监管机构自愿成立的国际组织,旨在通过监管合作保护消费者健康。


2026 年 7 月 7 日至 9 日,第 20 届 ICCR 会议在东京举行,包括中国国家药监局、美国 FDA、欧盟委员会等在内的 25 个主管机构参会。会议正式发布《通用原则》,旨在建立统一、兼容的国际标准,推动全球化妆品标签数字化转型。


《通用原则》核心内容涵盖以下三个方面:

(一)标签信息需遵循消费者友好原则

企业应继续将确保产品安全使用的必要信息印制于包装上或以说明书形式提供。电子标签主要用于提供原材料、可持续发展等补充信息。

若允许强制性信息仅以数字形式提供,须通过清晰的非数字提示告知获取方式。强制性信息展示应醒目,不得被营销弹窗遮挡,且必须使用当地物理标签要求的语言。消费者获取信息无需注册、输入个人信息或下载应用,严禁以提供个人数据为前提。

注:强制性信息包括产品标识、制造商联系方式、成分、警告语、安全使用说明、净含量及其他法定声明。


(二)物理标签向数字标签的过渡应逐步进行

法规调整应为企业预留充足的包装设计与印刷缓冲期。已上市或进口产品在现有库存耗尽前可继续销售。鼓励优化包装信息,精简物理标签内容,但必须保留产品安全使用所需的核心信息,确保物理与电子标签信息分配合理。


(三)关于电子标签的监管法规应保持技术中立

监管法规应以概括性条款为主,不指定具体数据技术。数据载体(如二维码、条形码等)由企业自主选择,并全权负责数字信息的生成、维护与安全,在确保内容准确的同时严守消费者隐私底线。


需注意,该准则为指导性文件而非强制法规,产品标签规范仍应以各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及注册通报要求为准。



2

国内化妆品电子标签进展

2025 年 10 月 20 日,国家药监局发布试点通知,于 2026 年 2 月 1 日正式在北京、上海、浙江、山东、广东、重庆六省市及海南离岛免税渠道启动为期三年的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


进口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同步推进。以上海为例,2026 年 5 月 11 日起,上海海关与市药监局联合实施的进口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工作正式落地。


国内试点政策与 ICCR 国际原则高度契合,采用“物理标签 + 电子标签”并行模式:在保留产品名称、净含量等核心物理标签信息基础上,利用电子标签进行信息补充,为行业平稳过渡奠定基础。



3

电子标签实行的优势与挑战

电子标签优势显著:对消费者而言,可便捷获取包装外的详尽信息;对企业而言,可降低因信息变更产生的包装重贴及说明页制作成本;对监管机构而言,有助于开展高效在线监管,减轻行政负担。


然而,推广过程亦面临挑战。网络连接受限地区、欠发达地区智能手机普及率不足等因素,可能阻碍电子标签成为全球通用规范。



4

写在最后

综合国内试点落地与 ICCR 全球统一准则,化妆品电子标签已成国际发展趋势,“纸质标签 + 电子标签”模式将逐步替代传统繁复的纸质标签,成为行业标配。


当前,电子标签在全球范围内仍处于试行阶段,多数市场尚未出台正式法规或细则。建议企业密切关注目标市场法规动态,提前评估合规风险,避免因信息滞后或监管突变影响产品上市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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