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国海关向国际贸易法院提交文件确认:特朗普政府已完成约 1000 亿美元(含利息)的关税退税,并移交财政部支付。截至 7 月底,超过 1280 亿美元的潜在退税申请已受理,约占最高法院 2 月裁定无效关税总额(1660 亿美元)的六成。
资料来源:路透社
前情提要:从“解放日”关税到最高法院一锤定音
2025 年 4 月 2 日,特朗普援引《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宣布对全球多国加征“对等关税”,累计征收约 1660 亿美元。此举导致进口成本激增,中国对美出口受到显著冲击,订单分流与价格博弈成为常态。
随后,法律挑战接踵而至。2026 年 2 月 20 日,美国最高法院以 6 比 3 裁定:IEEPA 并未授权总统单方面征收关税。判决明确指出征税权属于国会,紧急状态权力不能无限扩张,从而直接否定了相关关税的合法性基础。
判决生效后,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于 4 月启动新系统(CAPE)专门处理退款。进展超出预期,截至 7 月底,已有约 1000 亿美元完成认证并进入支付环节。
核心结论:非法征收的关税必须退还,这是基本法理。
退税受益主体:企业进口商为主,消费者难直接获益
退税对象限定为“备案进口商”(Importer of Record),即直接向美国海关申报并缴税的主体。通常情况下,这是美国进口企业,而非最终消费者或中国出口商。
尽管有观点批评资金流向了公司而非民众,但现实是关税成本往往通过供应链层层转嫁。退税回流至企业后,消费者能否真正享受降价,取决于市场竞争格局及商家策略。
对中国外贸企业的启示:
- 若美国客户为直接进口商,其极有可能获得退税;
- 在商务谈判中,可合理主张分享部分退税红利,或据此调整后续报价;
- 若企业在美设有子公司并作为进口商,直接申请退税的成功率更高。
需注意,退税并非自动到账,需通过指定系统申报且涉及大量报关记录核对。大型企业处理能力较强,中小进口商可能面临操作障碍,目前已有相关集体诉讼出现。
政策前瞻:特朗普并未收手,新一轮关税仍在推进
最高法院的判决并未促使特朗普放弃关税工具。在公开批评大法官后,他迅速转向其他法律依据继续推进关税政策:
- 依据 1974 年贸易法第 122 条,推出临时 10% 全球关税;
- 依据第 301 条款,对多个经济体实施新一轮关税,税率多在 10%-12.5% 区间。
这些新措施同样面临包括多州联合诉讼在内的法律挑战。关税政策的不确定性依然高企,外贸从业者切勿掉以轻心,需持续关注局势变化并做好风险预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