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8 月 12 日,商务部发布 2025 年第 41 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加拿大的进口豌豆淀粉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鉴于案件复杂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六条,调查期延长至 2027 年 2 月 12 日。
一、立案背景与依据
2025 年 6 月 26 日,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等六家国内企业代表产业提交反倾销调查申请。经商务部审查,申请人产量符合法定资格,申请书及证据材料完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六条,商务部决定自 2025 年 8 月 12 日起正式立案。
二、调查期与被调查产品
1. 调查期限
倾销调查期为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 产品范围
被调查产品为原产于加拿大的进口豌豆淀粉(英文名称:Pea starch),税则号列 11081900。该产品是以豌豆为原料加工而成的未改性淀粉,主要用于生产粉丝、凉粉,亦可作为食品、医药、造纸等领域的增稠剂或稳定剂。
三、利害关系方登记与参与
利害关系方须于公告发布之日起 20 天内,通过“贸易救济调查信息化平台”提交电子登记材料及书面版本。登记内容需包含基本身份信息、进出口数据、产销情况及关联关系说明。参考格式可在商务部网站下载。
四、信息查阅与评论
利害关系方可登录商务部网站或前往贸易救济公开信息查阅室,获取申请书非保密文本及案件公开信息。对产品范围、申请人资格等问题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发布后 20 天内提交书面评论意见。
五、调查方式与问卷
商务部将采用问卷、抽样、听证会及现场核查等方式开展调查。登记截止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向相关方发放调查问卷,涵盖公司结构、产销数据、财务成本及倾销幅度估算等内容。各方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完整、准确的答卷。
六、信息提交与保密处理
所有评论意见及答卷均需同步提交电子版与书面版。如需保密,须提出请求并说明理由,同时提供非保密概要;未说明保密的信息将视为公开信息。
七、不合作后果与调查时限
若利害关系方不如实反映情况、阻碍调查或未按时提供必要信息,商务部可依据现有事实作出裁定。本次调查通常应于 2026 年 8 月 12 日前结束,特殊情况可延长 6 个月。
八、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北京市东长安街 2 号
邮编:100731
部门: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
电话:0086-10-65198175 / 65198740
传真:0086-10-65198172
网站:https://trb.mofcom.gov.cn
商务部
2025 年 8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