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以下是 RCL 上海出口航次提单于 7 月 28 日可申领的通知及相关重要操作指引。
可申领提单航次
MUMBAI BRIDGE 2604W
截单与 AMS 申报须知
在通过 ESI 截单或邮件发送提单补料前,请务必核实运价及免用箱期准确性。一旦截单,上述信息将无法修改。
根据当前船期,LAEM CHABANG VOYAGER 2605E 预计靠泊上海港(ETB SHA)时间为 2026 年 8 月 3 日。该航次预计 AMS 截单时间为 2026 年 8 月 2 日,最晚截单时间为 2026 年 8 月 1 日 12:00。请客户尽早提交 SI,并在收到二次确认件后立即核对,如有异议须即刻提出。AMS 截单后任何更改将收取 150 美元更改费。
提单申领与核对规范
请确认货物实际装船后再行申领提单。未上船货物的提单保函将自动作废。
客户领取提单后需及时核对,若发现单证中心人为制单错误,可申请免费换签一次(须一次性提出所有错误)。
所有航线提单均由单证中心统一制作并提供二次确认件。客户须在收到二次确认件 24 小时内仔细核对并以全英文形式确认回复。未核对、未及时回复或使用中文邮件沟通导致的后果由客户自行承担。
若在船开前需更新提单信息,须通过全英文邮件通知单证中心,或通过新模式自行修改并等待批复。提交更改后若未收到批复,务必主动跟进,否则将按原错误信息签发。凡船开前未对二次确认件(Draft)做出回应者,均视为提单无误,将直接签发正本。
特别提示:子弹封请插在箱门把手上,严禁插在地板上。
单证递交窗口及邮箱变更
提单申领、事后电放、改单、船证明等业务请至四号窗口办理。
船开前送交电放保函等单证相关保函,请送至三号窗口。船开后不再接收任何保函。
RCL 上海单证新公共邮箱已启用:shadoc@rclgroup.com。发送至原公共邮箱的邮件将不再处理。
相关资料下载
ESI 截单的二次件 PDF 可在收到链接后通过 ESI 系统下载。
更多详细规则请参阅《RCL 上海单证规则汇总(2025 年 4 月 16 日更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