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L 上海出口航次提单申领通知(7 月 31 日)
尊敬的客户,以下 RCL 上海出口航次提单于 7 月 31 日下午开放申领:
航次信息:JARU BHUM 175S
重要操作提示与注意事项
运价与免用箱期确认
在通过 ESI 截单或邮件发送提单补料前,请务必核实运价及免用箱期准确性。如需修改,请勿进行截单操作。一旦截单,上述信息将无法更改。
LAEM CHABANG VOYAGER 2605E 航次特别提醒
根据当前船期,该船预计 2026 年 8 月 3 日靠泊上海(ETB SHA),关键时间节点如下:
- AMS 截单时间:预计 2026 年 8 月 2 日
- 最晚截单时间:2026 年 8 月 1 日 12:00
请客户尽早提交 SI,并在收到二次确认件后立即核对。如有异议须即刻提出。AMS 截单后任何更改将收取 150 美元更改费。
提单申领与换签规则
请确认货物已实际装船后再行申领提单。未上船货物的提单保函将自动作废。
客户领取提单后应迅速核对,若发现单证中心人为制单错误,可申请免费换签一次(需一次性提出所有错误)。
RCL 上海单证作业规范汇总
封条与安全要求
严禁将子弹封插在地板上,必须插在箱门把手上。
二次确认件核对机制
所有航线提单均由单证中心制作并提供二次确认件。客户须在收到确认件 24 小时内完成核对并以全英文形式反馈至单证中心。
- 未仔细核对、未核对或使用中文邮件沟通导致的后果,由客户自行承担。
- 船开前如需更新提单,须通过全英文邮件通知或在新模式中自行修改并等待批复。提交更改后务必追踪批复状态,否则将按原错误信息签单。
- 凡船开前未对二次确认件(Draft)做出回应的,一律视为无误,直接签发正式提单。
注:ESI 截单的二次确认件 PDF 可在收到链接后通过 ESI 系统下载。
窗口业务办理指南
- 四号窗口:办理提单申领、事后电放、改单、船证明等业务。
- 三号窗口:接收船开前提交的电放保函等单证相关保函。
特别强调:船开后不再接收任何保函。
官方联络渠道更新
RCL 上海单证新公共邮箱:shadoc@rclgroup.com
发送至原公共邮箱的邮件将不再处理,请知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