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挝新规:政府参股即适用招投标法,中资合营企业需警惕
老挝《招投标法》修订草案正处于讨论阶段,预计将于年底在国会会议上审议通过。此次修订虽看似技术性调整,但对在老挝拥有政府参股背景的中资合营企业,尤其是矿业和电力行业,将产生直接且深远的影响。
一、适用范围:只要政府参股即受监管
修订草案的核心变化在于明确了适用主体:凡是有老挝政府资本参股的公司,其采购活动均须适用《招投标法》。
以矿业或电力领域的中老合资项目为例,即便老挝政府方仅持股 10%,该合资公司后续的采购也必须严格遵循老挝招投标程序,无法再像过去那样由中方股东直接在中国国内组织招标。判定标准不再是“谁控股”,而是“是否有老挝政府股份”,这一变化显著扩大了监管覆盖面。
二、金额门槛:明确国内外招标界限
草案针对不同类别的采购设定了明确的金额门槛,具体如下:
| 采购类型 | 国内公开招标门槛 | 国际招标门槛 |
|---|---|---|
| 建设及维修工程 | 13 亿基普以上 | 500 万美元以上 |
| 货物及服务采购 | 达到规定金额以上(具体数字待最终确认) | 100 万美元以上 |
此外,招标公告公示期至少为 45 天。这一时间成本是过去内部招标或中国国内招标时未曾考虑的因素,企业需将其纳入项目周期规划。
三、核心变革:评标权由政府主导
相比金额门槛,评标机制的调整更为关键。草案实施后,企业自行组建评标委员会并拍板的模式将被打破,评标主导权实质上转移至各级政府手中:
- 大型项目:2000 亿基普(约 1000 万美元)以上的项目,由财政部部长牵头,各部委副部长组成中央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
- 地方项目:省、县、乡镇级项目,分别由对应层级政府的副职领导牵头,各部门正职组成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
- 小额项目:1500 万基普以下的项目,仍交由项目业主自行任命评标委员会。
中大型项目的评标标准及偏好目前尚不明朗,这将是未来需要重点跟踪的风险点。
四、应对策略:合营企业的行动指南
尽管法案尚在草案阶段,但相关企业可提前采取以下措施:
- 梳理股权结构:摸清合营公司的政府持股比例,预判新规落地后哪些采购环节将被纳入招标范围。
- 排查采购流程:提前梳理现有采购计划,识别触及国内或国际招标门槛的金额档位,重点关注建设工程和大额设备采购。
- 关注实施细则:密切跟踪评标委员会组建规则的后续细则,以便在评标权移交政府后,及时调整供应商选择及报价策略。
- 预留时间成本:在项目排期中预留至少 45 天的公告期,避免因招标程序耗时影响整体工期。
五、展望:利用窗口期提前布局
目前修订工作仍在讨论中,最终版本及条款调整需待国会正式审议通过方可确定。对于在老挝涉及矿业、电力等政府参股项目的企业而言,当前的窗口期正是进行风险排查与准备工作的关键时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