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近日公布《国务院关于出境入境管理的规定》(国务院令第 841 号),明确自 2026 年 9 月 15 日起正式施行。作为对 2013 年出境入境管理法的重要补充与细化,新规在限制出境情形、安全预警机制及中介服务监管等方面作出重大调整。对于长期往返中老两地、在老挝经商置业的华人华侨而言,以下三大核心变化需高度关注。
一、明确限制出境红线,五类情形严加管控
新规进一步细化了“不准出境”的适用情形,主要涵盖以下五类:
- 骗取证件或非法出入境者:因相关行为被行政拘留的,移民管理机构可决定 6 个月至 3 年内不准其出境。
- 境外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者:在境外从事危害中国国家安全和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回国后可被限制出境 6 个月至 3 年。
- 涉出口管制及技术进出口违规者:此为新增重点。只要违反相关规定且“可能”危害国家产业或技术安全,商务等主管部门即可直接决定限制出境,认定门槛较以往显著降低。
- 被列入反制清单的外国人:与《反外国制裁法》衔接,被列入反制清单、不可靠实体清单或恶意实体清单的外国人,将面临拒签或拒绝入境。
- 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者:无论是本人申请还是他人代出邀请函,一旦材料造假,申请人可能被拒签;出具虚假材料的个人最高可罚 1 万元,单位最高可罚 5 万元。
特别提示涉及跨境设备采购与技术合作的企业主:新规赋予相关部门在认定“可能危害产业安全”时更大的裁量权,合规风险显著上升。
二、升级出境安全预警,边检环节可实施“劝阻”
新规要求外交、文旅主管部门及驻外使领馆针对战乱、治安、疫情等风险及时发布提示。关键在于,移民管理机构在办理证件及边检时,有权对前往高风险国家或地区的公民进行提醒;对于风险等级最高或案件高发地区,甚至可直接劝阻其出行。
此举旨在将风险防控关口前移,从“事后遣返救助”转向“事前预防”。鉴于近年来中老、中缅边境一带跨境电信诈骗与非法赌博问题多发,在老挝生活工作的华人华侨,尤其是频繁跨境的企业与员工,需留意现场提醒可能对通关效率产生的影响。
三、强化中介服务监管,全面推开备案制度
新规专章规范出境入境中介服务,核心变革如下:
- 强制备案:从事出入境咨询、证件代办等服务的机构,须在设立 15 日内备案;存量机构须在新规施行后 90 日内(即 2026 年 12 月中旬前)完成备案。
- 经营限制:境外机构不得在境内直接开展中介服务。
- 禁止行为:严禁虚假宣传、协助伪造材料、泄露客户信息、超范围经营及协助跨境违法犯罪。违规者最高可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5 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 特殊管控:中介机构若接受公职人员或军人委托违规办理外国国籍、境外永居等,不仅不得受理,还须向监察机关报告。
对于在老挝从事跨境劳务、留学中介及移民咨询的机构而言,90 天的备案窗口期是合规整改的关键阶段,配套的处罚力度不容忽视。
对在老中国公民与企业的三点建议
- 涉设备与技术跨境往来的企业,在申报出境事由及签署合作材料时,务必确保信息真实、留痕清晰,避免触碰“危害产业安全”的红线。
- 雇佣跨境员工的企业,建议提前核实目的地或来源地是否列入安全风险提示名单,以防因边检“劝阻”导致行程受阻。
- 涉及中介性质业务(如劳务对接、留学移民咨询)的机构,应尽快自查并在规定窗口期内完成备案,同时对照新规禁止性条款梳理现有业务模式。

